温州市生态环境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时间:2019-10-29 16:30:19 浏览次数: 来源:选择附件 字号:[ ]

温州市生态环境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序号

记录事项

记录场所

记录方式

记录内容

1

现场询问(调查)、现场检查(勘验)

执法现场

文书、拍照、录像、录音等

记录执法现场、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是否配合执法、调查过程、文书审核确认等信息

2

抽样取证

取证现场

文书、拍照、录像、等

记录进入取证场所、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是否配合执法、抽样取证过程、被抽样物品情况、文书审核签收等信息

3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

取证现场

文书、拍照、录像、等

记录进入取证场所、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是否配合执法、取证过程、相关物品和场所情况、文书审核签收等信息

4

实施查封(扣押)、限产停产

执法现场

文书、拍照、录像、等

记录进入取证场所、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是否配合执法、查封(扣押)过程、查封(扣押)的财务情况、限产停产情况、文书送达等信息

5

举行听证

听证场所

文书、拍照、录像、录音、监控等

记录身份核对、听证过程、笔录审核签名等信息

6

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

送达场所

文书、拍照、录像、录音等

留置送达的,对邀请基层自治组织或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代表,说明送达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字或盖章,将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全过程进行记录公告送达的,记录在受送达人住所地粘贴公告的过程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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