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6-01-05 14:18:49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万隆化工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30吨颜染料和1480吨中间体智能工厂技改项目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铜盘路999号

万隆化工有限公司

企业为适应市场需求并增加自身产品多元化,对部分颜染料生产线及工艺进行技改,并新增颜染料、中间体的建设,形成新增年产330t/a颜染料、1480t/a中间体及590t/a颜染料技改的产能;其中技改染料产品、防晒颜料系列产品、苯代三聚氰胺产品一阶段投产,一阶段共计年产100t颜染料、1400t中间体及590t颜染料技改;香豆素类荧光染料产品二阶段投产,二阶段共计年产230t颜染料、80t中间体。员工不新增,在原范围内调剂,厂区内涉食宿;日工作时间24小时(四班制),年工作330天,新增投资1150万元。

已受理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已做好环评编制阶段公众参与工作。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2

苍南县名盛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50 吨不干胶材料和 300 吨亚克力制品建设项目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钱库镇A-01-07-04地块

苍南县名盛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该企业是一家专业从事不干胶材料和亚克力制品生产销售的企业。拟选址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钱库镇A-01-07-04地块投资建设本项目。项目拟设置复合机、柔印机、模切机、热熔胶机、数控横切机、分割机、激光切割机、UV打印机、精雕机、贴合机、覆膜机、折弯机和抛光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150吨不干胶材料和300吨亚克力制品的生产规模.

做好环评阶段公示,已征求公众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86;传真:0577-88926304

通讯地址:温州市会展路1288号市民中心B幢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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