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5-08-08 13:19:33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县道富金线罗阳川山垟至金北斗段道路工程


本项目主线起点顺接 326 省道泰顺川山垟至牛栏岗段改建工程,终点位于毛垟亭附近;同步建设平安大道连接线,起点顺接学府路(中心大道-安学路)工程,路线向东南沿童东线走廊带展线拼宽至终点。


泰顺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线起点顺接 326 省道泰顺川山垟至牛栏岗段改建工程,与新城大道平交,起点桩号 TK0+000,终点位于毛垟亭附近,与 235 国道司前至罗阳段改建工程相交,桩号 TK6+505.367,路线全长 6.505km。

同步建设平安大道连接线,起点顺接学府路(中心大道-安学路)工程,与规划泰景路平交,起点桩号 LK0+000,路线向东南沿童东线走廊带展线拼宽至终点,与项目主线平交,终点桩号 LK0+412.110,路线全长 0.412km。


已做好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工作,已受理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 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86; 传真:0577-88926304 

通讯地址:温州市会展路1288号市民中心B幢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12日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