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丽浙江建设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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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美丽办关于推荐评选美丽浙江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浙美丽办〔2024〕44号),经研究,现将拟推荐美丽浙江建设先进个人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意见。公示时间共5个工作日,从8月28日到9月3日止。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联系电话:0577-88365801。
美丽浙江建设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
附件:拟推荐对象事迹简介
市美丽温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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