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5-08-25 17:25:15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瑞安联络线天然气管道迁改工程

瑞安市莘塍街道和汀田街道

国家管网集团浙江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对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瑞安联络线天然气管道苍南支线输气管道进行迁改,迁改范围为苍南支线输气管道DRA001~苍南支线输气管道DRA035。原管道全长2.15km,管道管径为D813mm,设计压力为6.3MPa。 迁改工程起点位于瑞安分输站出站管道围墙外约20m处,终点至瑞安枢纽DK1+480位置附近,原苍南支线管道DRA035桩位置附近与原管道连接。迁改管道全长2.24km,管道管径为D813mm,设计压力为6.3MPa。

已做好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工作,已受理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86; 传真:0577-88926304 

通讯地址:温州市会展路1288号市民中心B幢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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