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5-08-01 08:08:3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永嘉县精美电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温州市永嘉县桥头镇钮扣工业园区(租赁永嘉县鑫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已建厂房)

永嘉县精美电镀有限公司

现企业拟对整体生产进行扩建,在原有电镀工艺及配套生产线不变基础上,新增铝氧化工艺,投产完成后预计年新增加工3000t/a五金锁具、汽摩配件。

已做好环评阶段公示,已受理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2

浙江建瓴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道路配套绿色再生新材料技术改造项目

温州市乐清市翁垟街道西门村大门大桥桥头西首

浙江建瓴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将原来的年产10万吨沥青混凝土增至年产35万吨道路配套绿色再生新材料,其中沥青混凝土34.8万吨,乳化沥青0.2万吨

已做好环评阶段公示,已受理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86;传真:0577-88926304

通讯地址:温州市会展路1288号市民中心B幢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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