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5-07-04 10:43:32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瑞安市规划海罗线丁山三期至228国道段工程


项目起点接货场路,起点桩号K0+000,路线向西北方向布设,下穿甬莞高速,上跨下塘河及油气管线,随后继续向西北方向延伸,终点交G228滨海大道,顺接国泰路,终点桩号K2+030.150


瑞安市瓯飞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路线全长2.03km。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预留远期六车道规划),设计速度6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采用28.5m,分离式路基宽度采用2×13.5m,桥梁采用远期断面宽度单幅20.75m。项目设大桥106m/1座;涵洞2道;平面交叉5处。


已做好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工作,已受理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 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86; 传真:0577-88926304 

通讯地址:温州市会展路1288号市民中心B幢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4日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