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雁荡山风景名胜区狮子山隧道及其连接线工程 | 温州市乐清市雁荡镇 | 温州市雁荡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雁荡山风景名胜区狮子山隧道及其连接线工程路线线位起点位于雁荡互通连接线与104国道(桩号K1820+400)交叉口,起点桩号TK0+000,顺接雁荡互通连接线后,自南向北布线,设置一座长1350m(双洞平均)隧道穿越狮子山,出隧道后与在建雁荡山集散中心外规划道路相接,终点桩号TK1+771.430。本项目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建设,线路线全长约1.771km。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隧道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景观工程、其他工程等。 | 已做好环评阶段公示,已受理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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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86;传真:0577-88926304 通讯地址:温州市会展路1288号市民中心B幢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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