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5-07-29 08:24:15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华东)深远海风电母港(核心区)一期码头

(港池)工程

温州状元岙港区

浙江海风温州母港发展有限公司

在温州港状元岙港区 A 区 9 号泊位东侧新建 1 个 5 万吨级件杂货泊位,2 个工作船泊位。泊位长度为 152.45m。港池长 250m,宽 97m,港池方位与码头前沿线呈 78°,港池内可停泊 5 万吨级半潜船和甲板舶作业。运维泊位与原材料泊位利用原 8#、9#泊位,对原 1 # 引桥进行局部拆除重建;对港池进行疏浚,疏浚量总计约 35 万 m3;围堤拆除后还建新围堤结构,采用斜坡堤形式。运行期维护性疏浚以及岸线后方约 660 亩腹地改造部分单独环评,不属于本次环评内容

已做好环评阶段公示,已征求公众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86;传真:0577-88926304

通讯地址:温州市会展路1288号市民中心B幢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29日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