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5-07-14 19:32:33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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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至泰顺高速公路工程涉及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苍南县

温州苍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苍南至泰顺高速公路工程涉及电力线路迁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110kV四方1241线12#~14#段 (苍南县) 、110kV矾车1242线12#~13#段(苍南县) 、110kV大雅1599线3#~4#段(泰顺县)、110kV大鹤1601线1#~6#段(泰顺县) 、110kV大泰1604线1#~8#、13#~14#、16#~19#段(泰顺县)、110kV大洪1600线3#~5#、12#~16#段(泰顺县)、110kV大文1603线/大祥1606线1#~6#、14#~15#、18#~21#段(泰顺县) 进行迁改。

已做好环评阶段公示,已受理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86;传真:0577-88926304

通讯地址:温州市会展路1288号市民中心B幢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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