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5-06-27 08:35:24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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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奥美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九路163-2号

乐清市奥美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乐清市奥美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现有已批生产规模为年加工800吨铝件。本次改扩建项目主要内容为淘汰原有半自动铝氧化线,改扩建成1条全自动铝氧化线,氧化槽合计容量由7740L增至17600L,企业生产规模增至年加工1800吨铝件,改扩建前后铝件牌号和尺寸未发生变化。本项目进行氧化的铝件种类繁多,大小不一,形状各异,选取最常见典型的产品规格进行年加工面积计算。

已做好环评阶段公示,已受理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86;传真:0577-88926304

通讯地址:温州市会展路1288号市民中心B幢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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