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耐氟隆集团有限公司X射线室内探伤项目 | 浙江省温州市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海街道滨海十二路778号 | 耐氟隆集团有限公司 | 为保证衬氟管件质量,建设单位拟在B厂区内拟购置1套整装铅房,拟建操作室、洗片室、危废仓库等辅助用房,购置2台X射线探伤机开展X射线室内探伤项目。经与建设单位核实,5年内辐射活动规模即为本次评价规模,即拟在浙江省温州市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海街道滨海十二路778号的耐氟隆集团有限公司内拟购置1套整装铅房(以下简称“探伤室”),配备2台X射线探伤机,探伤机仅限在探伤室内工作,每次仅使用1台X射线探伤机,不存在两台探伤机同时运行的工况。 | 已做好环评阶段公示,已受理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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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86;传真:0577-88926304 通讯地址:温州市会展路1288号市民中心B幢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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