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
编号为PF330320250123温州市埔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废物跨省转移事项已批准 | ||||
|
||||
编号为PF330320250123温州市埔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地点为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迎福路(浙江海威包装有限欧诺公司厂房内D栋),至江苏海宝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2025年5月7日经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准(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