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5-04-30 09:04:18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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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众彩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2000万面板、1200万件汽车开关装饰件项目

乐清市乐清湾临港开发区新兴路1号。

温州众彩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租赁乐清市乐清湾临港开发区新兴路1号E幢4-5层闲置车间,对外购的家用电器开关、插座、汽车开关装饰件等进行喷涂,租赁新兴路1号的食宿楼的2~7层作为员工的倒班宿舍。喷涂后的家用电器开关、插座、汽车开关装饰件即可作为成品外售。本项目主要工艺为喷漆、烘干以及部分产品的打码,喷漆工序涂料总使用量为190t/a,其中油性漆(含稀释剂)90t/a,水性漆100t/a。本项目实施后,形成年喷漆家用开关、插座等面板2000万件、年喷涂汽车开关装饰件1200万件的规模。

已做好环评阶段公示,已受理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86;传真:0577-88926304

通讯地址:温州市会展路1288号市民中心B幢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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