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废止《温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5-04-24 08:57:31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以及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文件要求,《温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存在与上位法冲突、不适应新形势、被新法替代等情况。依据《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和拟定法规草案程序规定的通知》(温政发〔2016〕1 号),我局拟提请市政府废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5年5月2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37号温州市生态环境局1007办公室,邮编 325000。(来信请备注“废止《温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将意见发至88326584@qq.com。来件请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处  0577-88322916


附件:《温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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