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聚丰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时间:2025-04-02 10:24:43 浏览次数: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字号:[ ]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温州聚丰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项目概要:温州聚丰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现有已批生产规模为年加工1500吨铝件。本次改扩建项目主要内容为淘汰原有生产线,更换全新设备,氧化槽合计容量由25200L增至38400L,较原工艺增加中和、表调工艺,企业生产规模增至年加工6000吨铝件。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1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序号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UTM-X

UTM-Y

1

太阳谷养老基地1#

303250

3103678

人群

大气

二类

西南

610

2

太阳谷养老基地2#

302817

3103508

人群

大气

二类

西南

814

3

山环村居民区

302864

3103313

居民

大气

二类

西南

1027

4

规划住宅用地1#

303028

3103014

居民

大气

二类

西南

1084

5

三盐村居民区1#

301636

3102548

居民

大气

二类

西南

2415

6

三盐村居民区2#

301469

3102129

居民

大气

二类

西南

3060

7

沙川村居民区

301372

3103954

居民

大气

二类

西

1550

8

怡和嘉苑

301509

3104593

居民

大气

二类

西

1997

9

沙角村居民区

301120

3104609

居民

大气

二类

西

2409

10

龙记玖越庭

301178

3105055

居民

大气

二类

西北

2459

11

乐清开发区同乐医院

302357

3104800

医患

大气

二类

西北

1303

12

铠达国际城

302504

3105050

居民

大气

二类

西北

1314

13

下垟村居民区

301334

3105289

居民

大气

二类

西北

2443

14

海景花园

301393

3105744

居民

大气

二类

西北

2330

15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1#

301587

3106315

居民

大气

二类

西北

2994

16

盐城村居民区

301344

3106463

居民

大气

二类

西北

3070

17

上段村居民区

301391

3106699

居民

大气

二类

西北

3241

18

樟北村居民区

301744

3106626

居民

大气

二类

西北

3112

19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2#

301991

3106731

居民

大气

二类

西北

3092

20

滨清和苑

303893

3105805

居民

大气

二类

东北

1645

21

乐清经济开发区学校

304100

3106097

师生

大气

二类

东北

1965

22

规划住宅用地2#

304011

3106309

居民

大气

二类

东北

2100

23

规划住宅用地3#

304283

3106398

居民

大气

二类

东北

2243

24

规划中小学用地

304321

3106743

师生

大气

二类

东北

2823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预测分析,本项目铝氧化车间产生的酸雾经碱液喷淋工艺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浓度达到《关于进一步明确生物质锅炉、燃气锅炉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结合模型预测结果,改扩建主要污染物硫酸雾、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短期长期贡献浓度以及叠加现状背景后的浓度均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影响可接受。项目厂界外贡献浓度无超标,因此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分析,厂区相关生产生活废水均能够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其中一类污染物在车间排放口达到排放标准。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废水纳管进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预测结果表明,在实施有效的隔声、吸声工程措施条件下,项目投产后,厂区厂界噪声昼间贡献值能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危险废物有废过滤材料、废油脂、槽渣、废滤芯、废包装桶袋和实验废包装等,危险废物厂内规范暂存,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土壤影响分析

本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主要考虑大气沉降和废水下渗。厂区废气污染物经有效收集处理后能达标排放,废水做好防渗防漏后对周围土壤影响较小,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利用现状厂房进行生产,且项目是在工业区内,对周边生态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7、环境风险评价

在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可有效减轻环境风险,将突发环境事件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废气:酸雾产生点设置集气罩,收集酸雾送入碱液喷淋处理后引至25m以上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引至25m以上高空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经乐清市荣禹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二期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纳管进入乐清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优化布局,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

地下水土壤:源头控制,分区防渗;

风险:加强风险管控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并落实。

经上述措施后,预期效果均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五、环境影响对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所在环境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以及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符合乐清经济开发区北片区块及翁盐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运营过程中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实行“三同时”制度,项目运营期排放的污染物能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在做好环境应急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因此,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看是可行的。

、征求意见的内容

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范围:评价范围内以项目厂址为中心,边长5km矩形区域内的公众(详见表1-1

征求事项:公众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或审批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若需补充查阅报告书详细信息,请在公示期间,与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索取。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温州聚丰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133******06

2、环评单位:浙江重氏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03

3、审批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批窗口联系方式:0577-88926304

 

公示单位:温州聚丰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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