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温州和道活性炭再生有限公司年再生利用1万吨活性炭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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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2025年4月16日起七个工作日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处 联系电话:88926386传真:88926304 通讯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88号市民中心B幢301室。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公示稿)温州和道活性炭再生有限公司年再生利用1万吨活性炭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