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
受理编号为20250410C004的浙江金安制药机械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延续)申请事项已批准 | ||||
|
||||
受理编号为20250410C004的浙江金安制药机械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延续)申请事项于2025年4月11日经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内容 单位名称:浙江金安制药机械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飞云新区永宁大道以东孙敖路以南 法定代表人:马翠云 种类和范围: 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C2418] 有效期至:2030年4月10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延续)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