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5-04-11 15:21:17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温州市繁凯电镀有限公司生产线改建项目

温州市瓯海郭溪泰康路24号

 

温州市繁凯电镀有限公司

项目建成后主要产品不变,为小饰品、鞋扣、小五金、打火机和眼镜等。二楼东MF04、三楼东MF05电镀线整线更换,其中MF05手动挂镀线改为自动挂镀线,其余电镀线主要对镀种容量进行调整。改建后企业自动化率由80.1%提高至91.39%。企业改建后,配套后工序有电泳、喷漆、真空镀膜、浸漆、拉丝、抛光保持不变。

已做好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工作,已受理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86; 传真:0577-88926304 

通讯地址:温州市会展路1288号市民中心B幢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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