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金利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时间:2025-04-11 16:31:15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要求,现对乐清市金利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乐清市金利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改建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乐清市金利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乐清市环保产业园区 C8

总投资额:1000万元

建设规模:本项目无新增用地和建筑,企业于原项目基础上进行生产线改建在保持电镀容量160536L 不变的前提下,新增镀锌镍合金工艺,并对各类镀种容量、生产线数量进行调整新增化学镍18449L。调整后电镀容量为160536L,其中自动线为135505L,手动线25031L自动化率变为84.41%项目改建后形成年产电镀加工电子电器配件12000t、小五金5000万件、标准件5000t磷酸铁152.17t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名称

UTM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X

Y

山环村

302965.85

3103571.03

人群

大气

二类空气环境功能区

西南

803

太阳谷养老基地

303235.97

3103956.65

人群

大气

420

乐清开发区同乐医院

302383.89

3105165.08

人群

大气

西北

990

乐清经济开发管委会

302072.75

3106540.76

人群

大气

西北

2228

规划人才公寓

302710.13

3105468.49

人群

大气

西北

995

凯达百悦嘉园

302521.82

3105436.52

人群

大气

西北

1108

乐清经济开发区学校

304147.84

3106681.66

人群

大气

东北

2126

金地公园上城

303904.77

3106299.74

人群

大气

东北

1804

规划居住用地

303985.01

3106850.82

人群

大气

东北

2414

规划医院用地

304151.60

3106202.35

人群

大气

东北

1732

下垟村

301353.11

3105828.69

人群

大气

西北侧

2077

前湖埭村

301060.87

3105129.51

人群

大气

西北侧

2070

三屿村

301682.17

3102512.39

人群

大气

西南侧

2105

沙角村

301382.69

3104623.50

人群

大气

西侧

1316

沙川村

301486.16

3104055.70

人群

大气

西南侧

1637

新望村

301246.67

3103611.33

人群

大气

西南侧

2039

后湖埭村

300826.48

3105688.79

人群

大气

西北侧

2454

盐城社区

300970.00

3106832.83

人群

大气

西北侧

3062

注:厂界四周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预测情况

根据预测,正常排放条件下新增污染物盐酸雾、氮氧化物、铬酸雾、氰化氢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0%。本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根据现状监测结果,盐酸雾、氮氧化物、铬酸雾、氰化氢符合环境质量标准。新增污染物主要污染物盐酸雾、氮氧化物、铬酸雾、氰化氢在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短期浓度贡献值叠加环境质量现状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本项目污染物氯化氢、硝酸雾、铬酸雾和氰化氢可不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2)环境预测情况

项目生产废水经园区电镀废水处理中心处理后纳管乐清市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乐清市污水处理厂。项目废水排放水质和水量不会对乐清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和处理能力造成冲击,因此项目废水经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进入乐清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可行。

(3)环境预测情况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各侧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企业生产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预测情况

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均能按照相关要求合理处理与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环境预测情况

建设单位在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措施执行地下水防渗措施的条件下,项目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处于可接受范围内。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分类

具体措施

达标要求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分质分流,按含氰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综合废水、高浓度废水和前处理废水经不同管道纳入园区废水处理中心,经集中处理达标后纳管乐清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满足《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中表1中标准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中的新建表2中标准,氨氮和总磷执行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生活污水

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乐清污水处理厂

满足GB8978-1996三级标准

废气

电镀废气

1、电镀线用自动化操作,滚镀线外侧设密闭封闭罩、采用顶吸式集气罩集气;封闭间换气次数应不低于25/h;且在封闭设施要紧贴生产线设置,不能将工人作业活动封闭在内;独立设置酸洗槽的液面收集风速不小于0.2m/s;连续镀线镀槽加盖密闭,且在槽内设抽风管进行集气。

2、配套设酸雾喷淋塔、氰化氢喷淋塔及铬酸雾喷淋塔,经喷淋吸收处理达标通过楼顶排气筒(25m)有组织排放,吸收废液纳入前处理废水和含氰废水。

3酸雾喷淋塔应配置废气处理设施pH自动监测和自动加药系统;设置足以有效监视装置正常运行的连续监控及记录设施。

酸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抛光粉尘满足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

噪声

生产车间

1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

2、优化布局,高噪声的设备尽量不要设置在厂界附近;

3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等设施;

4、加强企业及基地绿化。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固废

危险废物

1、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做好分类收集,各危废收集容器要求可参考第三章表3.3-18所示。

2、危废临时贮存点须遵循《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做好防渗、防风、防晒、防雨并有废水、废液收集、疏导系统,危废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3、贮存场所外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上设置危险废物标签。

4、加强危废日常管理,完善企业危废管理制度。

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内容

一般固废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不适用该标准,但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乐清市金利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改建项目位于乐清市环保产业园区C8幢。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污染物进行了有效的收集处理,环境保护措施可靠,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符合三线一单三区三线的控制要求,项目建设能为公众所接受。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对象为受项目影响的周围公众,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委托单位、环评单位及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乐清市金利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8072196313

(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及索取相关补充信息,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或写信等方式与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

联系人:邵工 电话:13736372718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阳光大厦22单元1604 

E-mail496015728@qq.com

环评单位:浙江科越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十一)项目审批部门

项目审批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7-88926386

 

发布单位:乐清市金利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布时间:202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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