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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汇达电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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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需要公开的环境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温州市汇达电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海城电镀基地11号地块(17#~18#部分标准厂房) 项目概要:现因产品市场变化,企业拟在原址对其自动滚镀锌线进行调整,企业拟将原有1F镀锌自动滚镀线变更为镀锌镍流水线,调整后实际电镀槽容量略有增加,为23733L,较原有的23457L增加了276L,仍在原审批允许最大生产镀容 23757L的范围之内;此外在原有干式振光工艺上增加湿式振光工艺,增设2台湿式振光机用于工件的前处理,振光过程使用酸性除油剂(成分为柠檬酸、AES表面活性剂、分散剂)及光亮剂(成分为壬基酚聚氧乙烯6 醚、脂肪酸甘油酯、柠檬酸钠、去离子水)。2F电镀线保持不变。 改建后企业其余生产环节保持不变产,产品为年加工水龙头壳体800万只,水龙头五金件200吨。 二、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三、环境影响预测分析要点 1、大气环境影响 根据分析,项目废气经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能达标排放(氯化氢),经预测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叠加现状浓度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相关污染物氯化氢仅有短期浓度限值,叠加后的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综上,因此项目废气经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 (1)地表水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水分为前处理废水、综合废水、含铬废水、含铜废水、含镍废水,输送至海城电镀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 园区污水处理站剩余处理量可满足本项目日排水量,因此本项目废水对园区污水处理站冲击不大。 根据电镀基地污水处理厂(温州海城电镀基地中心服务有限公司)在浙江省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http://223.4.64.201:8888/gkpt/mainZxjc/330000)公布的2023年年报,电镀基地污水处理厂(温州海城电镀基地中心服务有限公司)目前运行情况稳定。 本项目水环境影响评价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本环评认为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因此,本项目生产废水经电镀基地污水处理厂(温州海城电镀基地中心服务有限公司)预处理进入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对水环境影响不大。因此,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海城电镀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 (2)地下水 项目建设后各车间废水收集系统,均分开单独收集,避免管路交叉。同时厂区车间内不同的废水管都通过明管方式接入园区废水管网。生产车间地面基础做到水泥基础涂防腐涂料,地面用耐腐蚀花岗岩铺设树脂勾缝或采用其他防腐材料无缝铺设,做到防腐防渗。电镀园区应做好园区企业统筹管理,督促各企业落实源头控制及防渗措施,建立地下水长期监控系统。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后不会对区域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 3、声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采取措施后,通过噪声预测,四周厂界贡献值昼夜间均能达到相应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标准要求。 4、土壤环境影响 本项目厂区各监测点土壤监测指标均不超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建设用地筛选值。本项目设置有完善的废水收集系统,采用明管铺设形式,仓库、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均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能有效降低对土壤的污染影响。此外,本项目评价范围及周边区域均为工业用地用地居多,区域总体土壤污染敏感度较低。本项目在落实土壤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厂区及周围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5、固体废物影响 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均可以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环境,则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在落实环评相关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周边影响可接受。 四、环保措施 表2项目污染防治对策汇总
五、环境影响对评价结论要点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三线一单”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经评价分析,项目各污染物排放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可达到环境质量目标。建设单位应妥善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从环保角度讲,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对象及反馈途径 主要为边长5km范围内的公众。公众可查阅电子版征求意见稿,并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lyzpkxx@126.com)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当面反馈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不含公示之日当天),共10个工作日。 八、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审批部门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市汇达电镀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海城电镀基地11号地块(17#~18#部分标准厂房)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尤总 13906873903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温州秉恩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经济开发区东方南路38号温州市国家大学科技园9号楼3楼362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工 15088590751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联系电话:0577-88926386 地址:温州市民中心B座三楼(环保)温州市会展路1288号
公示发布单位:温州市汇达电镀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 2025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