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5-02-25 14:30:31 浏览次数:28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我局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扎实推进温州市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能力。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生态环境制度体系建设。一是严格行政处罚程序。制定《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实施规范》,对《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细化,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以充分发挥执法人员的主观能动性,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规范应诉应复程序。制定《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处理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应复应诉各环节办理程序,压实各方责任,通过制发预警通知书、法治建议书等创新做法,有效防范败复败诉风险。

(二)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一是加大规范文件审查力度。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保障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等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2024年度共审核各类政策文件、行政合同、信息公开等200余件。二是从严审核行政处罚案件。2024年共讨论审核疑难处罚案件200余件,消除潜在风险点500余个;应对诉讼案件19件,应对复议案件22件。

(三)推进执法能力规范化标准化。一是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队列训练、案件宣讲、典型案例、新装备培训等工作,选拔4名执法尖兵参加全省执法技能比武,连续第四年获得集体前三。持续督导推动基层中队规范化建设, 55个中队完成统一形象标识建设,45个配备谈话室装备室。二是执法工作精准发力。以“绿剑2024”为主线,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全市共立案处罚672件,利用无人机等新装备辅助执法共立案13件;改造升级污染企业智能监管平台,共安装工况监控企业5500多家、在线监控企业439家,发送异常告警37万多条。

(四)推进环境治理精准化法治化。一是深化环境监管服务措施。持续深化“多评合一”“多证合一”等改革服务,环评和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改革缩减审批时限50%以上,助力企业高效办成“一件事”。开展排污权跨区域交易改革试点,完成全省首笔排污权全要素跨区域交易。全省率先印发实施排污许可动态调整指导意见,调整划定全市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70个、陆域一般管控单元13个,为温州高质量发展腾出容量、拓展空间。二是深化优化助企服务。共对65件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免罚726万元多,将887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约占全省1/4)、减少减免现场检查670家次。落实预警提示单机制,共开展线上预警提醒12958次、环境医生诊疗91次,提供线上服务235次、线下服务327家企业,引导企业自查体检13953次,线上学法积分累计83万多分、其中58家企业用于抵扣罚款合计82万元。

(五)推进行政争议预防化解。一是建立联合预防化解机制。联合市中院、市司法局制定《关于加强协调联动共同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争议预防与化解的意见》,并于六五环境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向社会公开发布。通过与审判机关、复议机关建立联动机制,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阶段。二是标本兼治降信访。扎实有序办理三轮央督418件交办信访件,紧盯下降率、立案率等重难指标,加强每月信访形势分析通报,有效化解20件信访积案。全市环境信访总量连续七年下降,2024年共4639件、同比下降21.99%、降幅全省第一,信访立案率4.91%、居全省第一。

(六)切实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一是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要求。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法律进企业、进社区、进网络。联合两级法院开展“六五环境日”暨生态环境法律进企宣贯活动;邀请温州市环保志愿者联合会公益讲师团进社区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在微信公众上进行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制作发布典型案例,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让更多人学习了解。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培养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推动生态环境管理工作朝着法治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组织开展宪法宣誓及宣讲活动、全市生态环境法制和执法事务视频培训会。定期召开法制例会,从法律适用、环保技术等多方面系统地对污染防治、建设项目管理的违法行为统一处罚尺度。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复议诉讼工作依然面临严峻考验。复议诉讼案件数量的下降趋势进入瓶颈期,进一步压缩的难度明显增加。

(二)依法行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程序意识不强,法律学习不够,法律知识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三、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

(一)法治思想学习方面。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2024年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15次。主要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交流研讨,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等内容。多次召开局党委会和案审会,专题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工作。

(二)依法科学决策方面。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中,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通过召开听证会、专家论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

(三)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方面。积极响应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工作方案要求,多措并举,多方面、深层次地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局长来讲法”活动,在温州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开设《美丽温州 生态先行》专栏,拍摄制作生态环境法治相关报道;牵头组织温州市第十四届生态文化月系列活动,结合“6.5”环境日、“8.15”生态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关键节点,打造法治宣传阵地,法治宣传见行见声见效。

四、2025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压实生态环境法治基础。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依法决策程序,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深化和完善法制例会制度,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补齐执法短板。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开展企业规范化建设指导,落实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工作,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深化以案释法品牌建设,提升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推进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按照“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推广非现场执法手段,全面推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赋予“行政行为码”,健全检查处罚无缝衔接、闭环管理机制。推行法制审核全链条式监督,提前介入执法过程,在立案、调查、处罚告知、陈述申辩、听证、处罚决定等各个环节覆盖法制审核,形成“执法条线、法制条线”双线并进的行政处罚监督模式,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以“理性执法、柔性执法”为抓手,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明确执法及检查标准,行政检查要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以及不予处罚等“三张清单”,进一步细化梳理适用情形,给予轻微违法行为一定的宽容空间,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提速打造“全省第三极”。

(四)深化公众参与和法治宣传。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积极响应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工作方案要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法治意识。在全国生态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公益一条街等活动现场,与公众面对面交流沟通普及环境政策。利用新媒体平台打造特色栏目,制作生动有趣的法治宣传内容,以案例讲解等形式普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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