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温州洞头区创新“蓝色海湾”整治模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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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紫艳 钱慧慧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多年来立足“海上花园”建设定位,依靠海洋环境优势,做足“海”字文章,创新“上级专项奖励+地方政府自筹+社会资本参与”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推进“海上花园”建设。 这一经验日前被写入《中国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白皮书。白皮书指出,洞头区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是当地蓝色海湾整治取得成效的关键一环。 2016年,洞头区成为全国首批8个蓝色海湾整治试点单位之一;2019年,洞头区再次入选全国蓝色海湾整治工程;2022年,洞头诸湾入选生态环境部8个美丽海湾优秀案例之一;2023年,“洞头诸湾·共富海上花园”EOD项目取得国开行授信23亿元,成为全国首个海洋环境综合治理类EOD项目……通过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带动产业转型、海岛振兴,洞头区走出了一条既彰显海韵,又留得住乡愁的绿色发展道路。 按照“谁修复、谁受益”原则,洞头区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县一级《温州市洞头区社会资本参与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管理试行办法》,指导社会资本参与沙滩修复、海湾治理、湿地保护、海洋生物资源恢复等7方面海洋生态修复工作。通过赋予海洋生态资源适度开发与经营权,撬动资本下乡,吸引10多家民营企业参与投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引入有效投资300多亿元,实现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从政府“孤军奋战”到引入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转变。 生态环境的改善不断激活洞头海洋经济发展。2023年,“洞头诸湾·共富海上花园”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成为全国首个海洋环境综合治理类EOD项目。项目以拓展“两山”转化通道,打造生态创造价值的海岛样板为总体目标,以产业经营收益反哺生态治理投入,促进海岛共同富裕为工作思路,为 洞头区带来显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近年来,洞头区划定海洋生态红线区635.7平方公里,分区分类制定管控措施。依托可开发滩涂、沙滩、渔港等13类海洋资源,积极探索海洋版“两山银行”,不断完善海洋产品生态价值实现机制,给传统渔业带来更多机遇。比如,积极探索从捕捞到海洋生态养殖的新发展模式,运用最新的声波养殖等技术,推动现代渔业向深海养殖、装备式养殖转型。 目前,洞头区已形成智能渔城、生态牧场、蟹公寓等养殖新模式,搭建从“浪尖到舌尖”的运营平台,创成国家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区、国家海洋牧场示范区,集齐“中国紫菜之乡”“中国羊栖菜之乡”“中国生态大黄鱼之乡”3张国家级金名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