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4-04-01 15:26:46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旭科钢管有限公司室内X射线探伤项目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空港新区金海二道916号,10号厂房一层西北角

浙江旭科钢管有限公司 

公司拟使用X射线实时成像系统对钢管焊缝进行无损检测,拟在现有生产车间一层西北侧新建一座探伤室(探伤室室顶低于车间二层,不作为车间二层地面),并配套建设控制室,拟购置1套XYG-3205型X射线实时成像系统,于探伤室内开展X射线探伤工作。

已受理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86; 传真:0577-88926304 

通讯地址:温州市会展路1288号市民中心B幢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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