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4-02-28 11:19:53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我局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以《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为工作指引,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扎实推进温州市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措施,依法治污,全面推进我市生态环境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深入剖析温州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现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不断调整优化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加强环境治理法治化建设力度。

(一)推进生态环境法规标准体系建设。一是通过指导性清单模式规范行政处罚。出台《温州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清单》,为全省首个对轻微违法行为在减轻方面的细化清单,内容涉及建设项目管理、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废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5个方面 ,营造了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二是加强生态环境志愿者管理。率全国之先发布并实施《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组织建设及服务规范》和《民间河长工作规范》两个地方标准,对全市120余家环保志愿者组织、3.5万名志愿者,以及40余万名民间河长开展正向引导,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填补了国内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领域管理的空白。三是制订重点行业碳排标准,探索制度控碳。完善“59+1”全行业碳排标准评价机制,夯实精准控碳数据基础,加强全过程控碳监管,深化碳评纳入环评改革,推动形成有利于减污降碳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有效发挥减污降碳制度创新的牵引、放大、带动效应。

(二)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一是规范源头关,加大规范文件审查力度。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保障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等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2023年度共审查政策文件和行政合同74件,落实企业信息依法披露635件,公平竞争审查5件,信息公开审查71件,出台规范性文件3件。企业(个人)环境信用审核 1873件。二是严格审查关,从严审核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局系统疑难行政处罚案件92件,非诉执行案件审查21件,消除潜在风险点536个。对存在证据不充分、执法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的案件,退回办案部门重新办理。对部分案件存在处罚畸轻畸重、量裁不当等问题,经与办案部门沟通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对立案后,要求销案、变更处罚额度等问题严格把关,完善处罚变更审查程序。

(三)推进执法能力规范化标准化。一是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持续深化党建引领凝心铸魂,坚持“抓党建、强队伍、促业务”,深入开展变革重塑年、作风建设年和清廉单元建设行动,推动队伍管理和业务工作齐头并进,队容风纪持续好转。持续推进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顺利完成市县两级12个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化执法大练兵活动,高质量举办全市执法技能比武,精心选拔备战,连续三年获得全省比武集体二等奖、2人进入全省前五,两次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成绩分别排名全国第2、第4。二是开展“我的案件你来评”系列活动。全市共安排了11场,评查60余个案件,评查人员与点评专家共发现370余个各方面的问题。围绕案件中的违法行为、现场勘察笔录、谈话笔录、证据链、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活动提升了生态环境执法水平,提高了执法案卷制作质量。通过交流讨论形成了常见违法行为的办案思路,构建了案件规范化办理的长效机制。三是坚持召开每月法制例会强化制度规范。创新例会模式,扩大例会规模,创新各地法制负责人+基层执法骨干参会模式,由疑难案例研究为主向培训指导与疑难议题研讨并重转变。持续编制《议题手册》,全年收集并讨论解决议题92个。从法律适用、环保技术等多方面系统地对污染防治、建设项目管理的违法行为统一处罚尺度。

(四)推进环境治理精准化法治化。一是深化环境监管服务措施。聚焦亚运执法处突精准发力,省市县三级联动,紧盯重点管控企业,持续开展“零点行动”,压茬推进督导帮扶,高强度处置鹿城、永嘉、苍南等地VOC高值站点问题,高标准完成201个省级交办问题闭环处置,高质量做好为期3个月的省级督导帮扶对接协调联络。聚焦重点任务精准发力,持续深化32 个重点工业园区综合整治提升行动,累计开展市级督查15次,顺利完成年度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事项任务。二是借力环境执法强化环境治理。全市行政处罚案件797件、居全省第一,罚款金额7702万元、五类案件110件、居全省第二,最高个案金额101万元、创历史新高。强化非现场监管手段,全市累计安装工况监控企业5324家、自动监控站点576个,2023年利用相关问题线索立案46起;利用无人机、远红外、走航车等科技装备辅助查处案件30多起。三是推进生态环境改革工作。印发《全市2023年度改革工作计划》,确定13项改革项目清单,着力推动改革攻坚、创新突破,加快开辟新领域新赛道、塑造新动能新优势、形成新模式新机制。推动环境行政许可集成改革,做到了“三个率先”,全面提升审批效能。

(五)推进行政争议预防化解。一是通过“模拟法庭”加大对基层执法办案的监督和指导力度。在今年已组织的两期“模拟法庭”活动中,以一审普通程序开庭审理,开庭流程全程按照真实的庭审程序进行。虚拟的原告、真实的案情,各参与人员各司其职,围绕案件举证、质证、辩论,达到了预期效果。二是源头防范同步优化守法与执法行为。为强化企业合规意识,推动法治力量助企纾困,按照《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的规定,通过召开座谈会、培训会、发放清单手册等形式,帮助企业排查环保违规风险。全面推行企业隐患整改预警提示单专项行动,共预警提示3009家持有排污许可证企业,温馨提醒3.5万余家日常监管企业,帮助企业排查整改环境隐患问题8360个,减免罚款案件267件、2300余万。积极拓展助企纾困新途径,全省首创“五书同达”机制,已帮助150多家企业修复信用、179家企业分期缴纳2614万元罚款。三是标本兼治开展降信访行动。深化源头治理,联合市信访局出台交办督办联动机制,开展局领导下访包案化解等系列行动,推动全市环境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5.2%,立案率3.8%,分别位居全省第一、第二。“环境污染纠纷标本兼治工作法”被省政法委命名为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强化生态环境安全保障,持续推进除险保安行动,累计开展市级督导40余次,完成373家重点风险源五轮次和767家一般风险源一轮次全覆盖检查,排查问题4021个,完成整改4004个,全市连续51个月没有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四是末端化解妥善应对行政复议诉讼。加强与司法局,市中院的沟通协调力度,提前介入沟通化解疑难问题,市本级2023年度433宗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中,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有13宗,全年应对新增及往年遗留行政复议23件和行政诉讼31件,目前温州市生态环境领域仍保持着3年多来的零纠错和零败诉的成绩。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法治政府建设任重道远,作为政府部门既要落实有关法治建设的要求,又要根据主管行业特点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法治建设工作面临不同程度的困难和问题,如基层法制工作力量较为薄弱,行政争议发案率仍然偏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

我局党委书记、局长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将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在全局树立法治意识,强化法治责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2023年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9次。主要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交流研讨,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内容。多次召开局党委会,专题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工作。

四、2024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以打造生态环境法治体系为核心,强化品牌优势,夯实生态环境法治基础,全力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创新,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能力和水平,继续保持复议诉讼低败诉率。

(一)夯实生态环境法治基础。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依法决策程序,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深化和完善法制例会制度,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常态化开展“我的案件你来评”活动,补齐执法短板。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开展企业行政合规指导,落实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工作,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深化以案释法品牌建设,提升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推进执法行为规范化。按照“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推行法制审核全链条式监督,提前介入执法过程,在立案、调查、处罚告知、陈述申辩、听证、处罚决定等各个环节覆盖法制审核,形成“执法条线、法制条线”双线并进的行政处罚监督模式,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以“理性执法、柔性执法”为抓手,助力合规企业安心发展。把握环境执法“尺度、温度、力度”,持续深化企业隐患整改预警提示单专项行动,完善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事项清单,深入开展“五书同达”,创新行政合规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基层执法立案、销案工作流程。严肃整治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四)全力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创新。发掘基层首创精神,打响温州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品牌。重点谋划和推进环境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加快制定《生态环境领域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机制》,严格执法标准,从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角度推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五)探索推进生态环境标准和环境健康。按照健康浙江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围绕环境标准和环境健康两个方向,制定《全市生态环境标准和健康三年行动计划》,把环境标准、环境健康工作作为重要的基础性抓手,点面结合,先行先试,积极培育一批具有温州辨识度的生态环境标准和环境健康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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