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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为20241223C004的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放射性同位素转让申请事项已批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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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为20241223C004的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放射性同位素转让申请事项于2024年12月23日经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批准。 一、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内容 (一)转入单位 单位名称: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浙环辐证[00009]。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霞关镇三澳核电站。 (二)转出单位 单位名称: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 证书编号:国环辐证[00410]。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杨桥湖大道19号。 (三)转让的放射性同位素核素、活度及数量:3枚Cs-137放射源(活度为3.7E+5Bq/枚)。 (四)许可有效期为六个月。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