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
受理编号为20241129C004的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放射性药品转让申请事项已批准 | ||||
|
||||
受理编号为20241129C004的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放射性药品放射性同位素转让申请事项于2024年11月29日经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批准。 一、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内容 (一)转入单位 单位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证书编号:浙环辐证[C0019]。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温州大道(东段)1111号。 (二)转出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横店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浙环辐证[00432]。 通讯地址: 浙江省- 金华市- 东阳市-横店镇迎宾大道99号。 (三)转让的放射性同位素核素、活度及数量:Tc-99m放射性物质(总活度为3.7E+12Bq)。I-131放射性物质(总活度为7.42E+11Bq)。P-32放射性物质(总活度为5.55E+11Bq)。F-18放射性物质(总活度为1.39E+12Bq)。 (四)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