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4-11-25 13:39:06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永嘉县乌牛永乐五金美工厂年加工800吨五金件和50吨电气配件技术改造项目

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乌牛镇交通东路101号

永嘉县乌牛永乐五金美工厂

企业拟建设两条封闭式预拌混凝土生产线,年设计产能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

已受理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2

龙港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处置中心项目(一期)

龙港市循环经济产业园

温州市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 44.7 亩,总建筑面积24721.6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区内新建固废预处理车间、固废焚烧车间、固废资源化利用车间、固废及资源化产品存放车间。其中,排水管渠污泥处理规模 20t/d,一般工业固废的处理规模 100t/d,绿植垃圾的处理规模20t/d,建筑垃圾处理规500t/d,固废焚烧处理规300t/d,危废转运1200t/a,固废资源化产品20万吨/年。

已做好环评阶段公参,已受理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86; 传真:0577-88926304 

通讯地址:温州市会展路1288号市民中心B幢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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