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即懂!温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了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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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温州市正式发布《温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完成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首轮的动态更新工作。自2020年温州市首次发布《温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0年版)以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俗称“三线一单”)以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中具有基础性作用。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是什么?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目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为基础,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现生态环境管理的系统化、空间化和精细化。该制度的出台及更新,不仅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关键举措,也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一步,更是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新方案,新在哪些管控分区? 本次动态更新进一步建立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共划定311个管控单元,其中陆域环境管控单元274个,海洋环境管控单元37个。全域涉及划定161个优先保护单元、136个重点管控单元(其中陆域重点产业集聚类70个、城镇生活类58个。海域重点管控单元8个)、一般管控单元14个。
新方案,新在哪些措施? 本轮动态更新,聚焦区域高质量发展主线,守牢生态环境质量底线,并精准把握市县方案特点。总体保持环境管控单元空间格局和面积基本稳定,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环境质量不下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突破。市级层面更侧重于方案的落地性,规定各县市区三类生态环境管控单元边界、数量和面积比例,确定总体准入清单要求;县级方案侧重执行性,基于各地不同的生态功能定位,分类分区、精准化、差异化更新管控单元和准入条件。 依法依规,科学更新 本次优化调整,仅对符合动态更新条件且支撑材料充分的内容开展局部动态更新,不随意调整、降低标准。优化调整后,保持环境管控单元空间格局和面积基本稳定,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环境质量不下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突破。 分区分类,上下衔接 三区三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等法定保护的优先管控单元按程序进行动态更新;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等重点管控单元调整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发区总体规划,产业集聚点如小微园区、工业功能区等调整需经过认定的、在有效期内的规划红线为准,进一步强化部门沟通,做到市县成果有效衔接。 与时俱进,提高效能 更新期间,因法律法规有新要求、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体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土空间规划等依法依规调整的,国家、省市发展战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已按程序纳入动态更新范围,保障成果运行最终落地。 下一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落实市县统筹、部门联动、压实责任,并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战略、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产业准入政策变动,国土空间规划评估情况等实施定期调整和期间动态更新,促进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绿色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