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41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3-08-28 17:12:13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周春萍代表: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加强温州城市光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人大建议441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各种各样的人造光源数量迅速增加,光污染逐步成为一种新型的城市环境污染,对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都造成了一定影响。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温州城市光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对光污染防治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目前,我国针对光污染防治的工作都还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国家层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对光污染防治提出了总体要求,并从2018年开始将光污染防治事项纳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光污染防治政策前期研究,颁布了一系列推荐技术标准,如《室外照明干扰光限制规范》(GB/T 35626-2017)、《玻璃幕墙光热性能》(GB/T 18091-2015)、《室外运动和区域照明的眩光评价》(GB/Z 26214-2010)、《LED显示屏干扰光评价要求》(GB/T 36101-2018)、《LED显示屏干扰光现场测量方法》(GB/T 34973-2017)、《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 149-2021)等20多项标准规范,涵盖室外照明干扰光限制、玻璃幕墙反射光限制、眩光限制、LED显示屏幕干扰光限制、绿色照明评价等方面。国务院还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景观照明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9〕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景观照明节约用电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1〕41号)等文件,要求各地因地制宜设立暗夜保护区等各类区域,明确相应的景观照明亮度、功率密度值、光污染限值等要求;提高景观照明方案设计水平,减少光污染;不得建设超高能耗、超大规模、过度亮化、造成光污染的“灯光秀”工程项目。

省级层面,我省于去年颁布实施了《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其中第二十三条规定“建筑物外墙采用反光材料的,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标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物外墙采用反光材料建设施工的监督管理。建筑物使用玻璃幕墙的,鼓励采用低反射率的反光材料。对使用玻璃幕墙的建设项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当综合考虑建筑物所在位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等因素,提出审查意见。室外灯光广告、照明设备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环境照明技术规范的要求,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第六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室外灯光广告、照明设备不符合环境照明技术规范要求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市级层面,诚如您所言,2013年,市政府印发实施《温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温政办〔2013〕125 号),对本市城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城市照明的规划、勘察设计、建设、管理和维护进行了规定。

但光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较为复杂,涉及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公安、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等多部门多领域,目前还没有权责明确的监管体系。

您所提的“强化源头管控”、“对城市景观照明、生活照明、户外广告、交通灯光、施工灯光等光污染问题推进立法工作”、“明确执法主体,强化执法权力”、“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教育”等4项措施,对我市推进光污染防治工作十分具有针对性和借鉴意义。针对“强化源头管控”建议,我局将认真履行生态环境统一监督管理职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管行业管环保”的原则,进一步严格前期规划和审批把关,有效防范光污染问题发生。针对“对城市景观照明、生活照明、户外广告、交通灯光、施工灯光等光污染问题推进立法工作”,我局将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待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完善后,立即对我市城市景观照明、生活照明、户外广告、交通灯光、施工灯光等光污染问题进行立法可行性研究。针对“明确执法主体,强化执法权力”,我局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在职责分工未明确前,督促住建、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按照现有职责,强化城市照明领域的监管执法。针对“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我局将逐步加大光污染防治工作的教育和普法力度,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光污染防治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加快形成全社会关注、关心、支持和参与光污染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同时,针对您提出的“中央绿轴那一圈住宅业主,就已深受‘开元酒店的建筑幕墙、楼宇霓虹灯、印象城的外墙LED广告、霓虹灯’的‘光污染’困扰”问题,5月24日,我局牵头召集市本级和鹿城区的生态环境、住建、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南汇街道分管负责人,并邀请您一起赴大自然社区,与开元大酒店和印象城相关负责人座谈面商,沟通交流改善户外灯光广告等照明扰民事项,提出改进建议。目前,开元大酒店和印象城都已出台并落实改进措施,尽可能减少户外广告灯光照明等对周边住宅小区居民的生活干扰。

最后,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姜建富,联系电话:88366802。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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