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26/2023-00114 | ||
组配分类 | 部门人事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房金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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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房金巍同志任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温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市排污权储备中心)副主任职务; 许益霸同志任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海经区大队大队长、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卢长克同志任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海经区大队大队长、三级主任科员职务职级; 苏轩同志任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免去吴洁同志的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郑巨隆同志的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职务; 免去夏建东同志的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党组成员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房金巍、许益霸同志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
中共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委员会 2023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