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日报】如此“变废为宝”,后果严重
时间:2022-09-07 14:57:42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本报讯 (通讯员 洪钦宝 冯亦毕 记者 张琳) 汽车排气管使用多年后须更换,换下来的旧排气管都去哪了?有人想到“变废为宝”,拆解废旧汽车排气管里的三元催化器进行买卖。近日,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联合苍南县公安局查获一起非法拆解三元催化器的污染环境案。

什么是三元催化器?它是安装在汽车排气系统中最重要的机外净化装置,通过三元催化剂将汽车尾气排出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通过氧化和还原作用转变为二氧化碳、水和氮气。三元催化器的载体部件是一块多孔陶瓷材料,上面覆盖着一层铂、铑、钯等贵重金属,拆解后能再次提取铂、铑、钯等贵重金属。

日前,执法人员在苍南县灵溪镇南龙村发现一处废旧汽配拆解点,该拆解点共租用三间厂房,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主要从事废旧汽车排气管里的三元催化器拆解、磨粉工作,并对废三元催化器另外出售。

环境执法人员在现场对已拆解完成的废三元催化剂(粉)进行电子秤称重,重量为73.95公斤。另外,现场还有未拆解的废三元催化器约有0.5吨,已拆解的废三元催化器有近8吨。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规定,机动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为具有毒性的危险废物。该拆解点没有环评手续,未取得危险废物处置、经营等相关许可证。

据经营者王某交代,其于2021年7月开始拆解加工。通过对废汽车排气管切割、挤压、球磨的方式将其中的废三元催化剂取出并磨成粉状,打包出售。截至今年8月1日,厂房共完成拆解、加工约4吨废三元催化剂,除现场余留73.95公斤,其余的以每吨约100万元-200万元不等价格卖给乐清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和河北某公司。目前,乐清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也被查处。

环境执法人员介绍,该拆解点未取得危险废物处置许可证,非法处置废三元催化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对涉案物品:废三元催化剂(粉)、未拆解废三元催化器及拆解后废三元催化器予以扣押,并对拆解点的生产设备、加工设备予以查封。因涉嫌污染环境罪,此案已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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