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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单号为330301220803844785530的乐清怡宁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申请事项已批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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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单号为330301220803844785530的乐清怡宁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申请事项于2022年08月04日经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内容 单位名称:乐清怡宁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虹桥镇飞虹南路866号 法定代表人:叶晓丹 种类和范围: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C2421] 有效期至:2026年11月30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