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D202208090007 | 状元街道瓯海大道上京隧道东口进隧道一侧附近非法有处置建筑垃圾点,噪声、扬尘扰民。 | 龙湾区 | 噪声、扬尘 | 经现场调查,涉事企业为温州市拓新建筑垃圾处置有限公司。该公司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卸载过程中产生噪声、扬尘。该处置点周边350米范围内无居民住宅。 | 属实 | 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立即整改相关问题。8月12日,当事人已经完成建筑垃圾清理。 | 无 |
2 | D202208090012 | 藻溪镇元店村后山山脚下有废品收购点,噪声扰民,车辆进出扬尘大。 | 苍南县 藻溪镇 | 噪声、扬尘 | 经现场调查,涉事企业为温州市叶远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金属类资源回收。该公司压包设备运行作业时产生噪声,现场噪声监测结果未超标。该公司未涉及产生粉尘的工序。该公司运输车辆进出经过一段约20米的沙石道路(为元店村农保地,无法实施硬化),产生少量扬尘。 | 属实 | 1.藻溪镇政府要求温州市叶远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运输车辆进出前,采取洒水等除尘方式消除扬尘; 2.藻溪镇政府要求该公司自行拆除生产设备及违章建筑,清理整治场地内废旧物品,2022年9月15日前完成整改。如逾期未整改到位,将在2022年10月底前强制拆除取缔。 | 无 |
3 | D202208090018 | 梧田街道顺展路24号往前30米的院子内有垃圾回收站,扬尘、臭气扰民。 | 瓯海区 | 扬尘、大气 | 该回收站为梧田街道建筑、装潢垃圾临时周转消纳点,由温州顺亮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经营。消纳点周边设置了围墙,现场堆放量约2500立方,场区部分区域未铺设绿网,未设置喷淋设施。消纳点位于拆迁地块,周边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 属实 | 1.取缔该地块的临时建筑、装潢垃圾堆放点,严禁装潢垃圾再进入该场地。 2.责令该公司20天内将该地块内残余建筑、装潢垃圾清运处置完毕,并进行场地复原。8月10日,该公司已开始场地清理。 3.清运期间,装潢垃圾堆放区铺设绿网、增加喷淋设施。 | 无 |
4 | D202208090021 | 经济开发区星海街道滨海一道九路908-9号南侧温州融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环评,未批先建,设备已在安装(酸洗)。 | 龙湾区 | 其他 | 温州融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于2022年7月完成环评编制,2022年8月11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处于生产设备和污染治理设施安装阶段,未投入生产。 | 部分属实 | 1.对该公司涉嫌违反环评审批制度的行为立案调查。 2.加强对该公司日常监管和服务指导,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评审批意见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依法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和排污许可证申领。 | 无 |
5 | D202208090022 | 直上路488号华田不锈钢24小时生产,钢管撞击声以及设备低频声扰民。 | 龙湾区 | 噪声 | 经调查核实,被举报企业为温州华圆不锈钢有限公司。该公司厂区北首门窗敞开,未采取封闭措施;在生产过程中,未对设备产生的钢管撞击声采取降噪措施,厂界噪声现场检测值超标。该公司2022年4月投产,尚未完成环保验收。 | 属实 | 1.对该公司厂界噪声超标和违反“三同时”验收制度的行为立案调查。 2.要求该公司立即整改,对厂区北首实行门窗封闭管理;对高噪声生产单元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 无 |
6 | D202208090024 | 1、沙城街道永阜路临时垃圾中转站对面院子里挖机24小时作业,噪声扰民;2、海滨街道小陡村村北纬二路温州市龙湾奥森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砖厂噪音、扬尘扰民。 | 龙湾区 | 噪声、扬尘 | 1.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经营人魏贝)存在无证经营、噪声扰民、建筑垃圾散乱堆放的问题。未发现存在夜间作业情况。 2.温州市龙湾奥森墙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噪声超标、建筑废料堆未采取覆盖措施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1.2022年8月11日,沙城街道对该建筑垃圾堆放点予以打击取缔。对该堆放点实施断电,吊离集装箱,清理现场散乱堆放的建筑垃圾。 2.对温州市龙湾奥森墙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噪声超标及建筑废料堆未采取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问题立案调查。 | 无 |
7 | D202208090028 | 南塘街道鲤鱼山村委会边乐清市博通五金工具有限公司噪音扰民,废油流到路面。 | 乐清市 | 噪声、其他 | 1.该企业为乐清市博通五金工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金属开孔器的生产。 2.该公司厂界噪声检测结果达标,但对周边居住环境仍有一定影响。 3.现场未发现废油流到路面痕迹,但存在金属边角料露天堆放问题。 | 部分属实 | 1.对该公司涉嫌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立案调查。 2.要求该公司加强生产管理,注意设备维护,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生产时紧闭门窗,减小生产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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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D202208090034 | 经济开发区纬17路189号宏吕铝业废气处理不达标。 | 乐清市 | 大气 | 1.该企业为温州宏铝铝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挤压铝型材生产。 2.因乐清市有序用电要求,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生产负荷较低,废气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规定的限值要求。 3.该企业燃气炉生产作业时擅自使用超出环评要求含杂质的废铝。 | 部分属实 | 1.对该公司涉嫌违反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制度的行为立案调查;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 2.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待生产负荷正常后及时对该公司的废气排放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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