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日报】为环境执法案件“挑挑刺”
时间:2022-08-11 14:53:57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本报讯 (记者 张琳 通讯员 周洛嫣) 记者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了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温州市生态环境系统以问题为导向,梳理出59个案件参与“我的案件你来评”活动,由执法人员互评,由专家组点评。案件经办在不同角度审视中,不断完善,更加“硬码”。

近年来,温州市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朝标准化、法治化的治污内在要求更进一步。但是,当事人没有提起复议诉讼并不意味着办结的案件无懈可击。

“今年1月,执法人员在龙湾区永兴街道空港新区执法时,发现这家企业正进行生产……打磨废水流入阳台地面,流向雨水管网,通过窨井流入环城河。”在评查温州某卫浴企业违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制度案时,龙湾分局法制科张文芳对这起案件的处理“挑挑刺”。

他找出了几处办案质量问题:处理的涉案人员职务、文字书写等细节不明确;执法检查污染源废水采样和交接记录不详细;监测报告出具时间与送达时间间隔过长;责令整改内容证据材料无说理式描述。同时,张文芳还对该案件处理提出了改进建议,认为一线执法人员在案卷细节描述说明上应更谨慎更完善,让案件经得起查验。

59个案件在互评中,也充分保障了案件经办人员的权利。评查人员发言结束,经办人员可针对指出的问题“陈述申辩”。最后,由法制业务处室、执法工作人员和专业律师抽调组成的专家组进行点评。从现场勘验、证据收集、采样监测、文书规范、送达程序等角度进行一一核查,并对焦点问题予以答疑解惑。

记者获悉,我市环境执法人员已对照生态环境部《案卷评查细则》,专题制作《温州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规范指南》《温州市生态环境行政争议应对指南》,提高案件办理的规范水平。此前,市生态环境局曾尝试开展“我的案件我来讲”活动,由执法人员对自己办理的案件自查自纠。如今,迭代升级成为“我的案件你来评”活动,转换角度,请他人以旁观者的视角审视案件,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潘黄星表示,这项活动将持续深入,形成以案促学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促进执法人员树立被评的自信,让案件不怕查、不怕评。同时,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案件办理质量纳入考核工作,开展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交叉评查,评比“优秀案件”和“最差案件”,深化活动成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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