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2-10-08 17:28:36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海岳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3000 吨聚双环戊二烯及其制成品和其它轻量化复合材料厂房建设项目

瑞安市滨海三单元(0577-RA-BH-13)01-05-05 号地块


浙江海岳新材料有限公司

在现状地块实施年产3000吨聚双环戊二烯(pdcpd)及其制成品,1500吨轻量化复合材料(其中空心玻璃珠树脂代木1200吨,碳纤维轻量化复合材料300吨)建设项目


已受理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2

温州冠乔气体科技有限公司

工业气体、溶液配制及酸碱罐区新建项目

温州市洞头区小门岛海洋经济示范区石化

产业基地 B-02a-02 地块

温州冠乔气体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50万瓶装乙炔,充装氧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等工业气体,分装销售液氮、硝酸等酸碱溶液,同时销售储存各类特种气体等。年配置20000吨氨水、2000吨试剂氨水,年提纯6000吨试剂盐酸、6000吨试剂硫酸。已受理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86; 传真:0577-88926304 

通讯地址:温州市会展路1288号市民中心B幢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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