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1-06-23 15:57:36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 200 万套高端汽车智能感知新材料配件项目


瑞安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 A-3-11 地块

浙江华光汽车内饰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拟购置新地

块,建设新厂区,将原有厂区搬迁至新厂区(原厂区不再生产),提高产品品

质,生产规模拟为年产 200 万套高端汽车智能感知新材料配件(折合为年产 3000万米汽车内饰面料)。


项目已经按照规定开展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工作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2整合提升项目永嘉县瓯北街道五星工业区 6 号地块,浙江铭尚五金有限公司整合后,浙江铭尚五金有限公司合计拥有电镀升数 45050 升,整合后整体电 镀容量仍在原有的电镀生产许可范围内,无新增。整合后,铭尚五金金属装饰扣生产仍 为年产 900 吨,现拟以浙江铭尚五金有限公司对其电镀项目进行环保审批。整合后企业手动镀容 7721L(3#手动线、4#退镀线),自动挂镀镀容 37329L(1#自动线、2#自动线), 总镀容 45050L,自动化率为 82.9%,同时仍保留原审批环评的压铸、干滚、冲压、抛光 等工艺
项目已经按照规定开展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工作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02728 传真:0577-88926304

  通讯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市民中心B幢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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