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81号建议的答复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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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存菲等6位代表: 你们在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工业垃圾处理的建议》(人大建议381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般工业固废,是指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认定其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您所反映的问题是各地存在的一个难题,也是温州企业高度关注的一个实际问题,所提的三点建议基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是非常中肯的。近年来,我局一直致力推进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能力与监管能力建设,具体如下: 一、推进固体废物基础设施建设。全省率先建成投用两座一般工业固废焚烧处置设施,其中2015年宏泽公司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建成投用,目前处置污泥能力45万吨/年、处置工业垃圾17.5万吨/年;2019年温州天泽大有一般工业固废焚烧项目完成建设投运,新增一般固废利用处置能力25万吨/年。2020年温州天泽大有污泥一期处置项目(处置规模9.6万吨/年)和平阳微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般固体废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项目(处置规模15万吨/年)建成投运。2021年乐清13万方的用以填埋非可燃难利用的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建成。全市现有重点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企业共 8家,总设计处理能力 151.5万吨/年,基本可解决我市一般工业固废处置问题。 二、加强工业垃圾处置制度建设。依据国标《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第6点,性质与生活垃圾相近的一般工业固废还可直接进入生活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置,工业垃圾的处置途径还是多样化的。为推进工业垃圾处置工作,近年来相继出台实施《关于规范市区一般工业固废储存、分类收运处置工作的通知》(温环发〔2019〕33号)、《温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19-2022年)》(温环发〔2019〕60号)、《温州市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温环发〔2020〕15号)、《温州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温政办〔2020〕69号)、《温州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导则》(温无废办〔2021〕3号)等制度及措施,持续推进工业固废污染防治,特别是我局协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基本形成“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的前提下,市区各焚烧发电厂允许一般工业固废有序进厂处置,实施专车专用、专项结算”的协同处置模式。 三、工业垃圾分类及处置工作。根据污染者负责的法定原则,产生工业垃圾的企业应当建立垃圾临时暂存室,做好分类安全贮存工作,尽量减少垃圾产生量,将不能利用的垃圾交付相应资质能力的单位处置。目前我市工业垃圾主要依托专业的工业垃圾处置设施,在处置生活垃圾能力富余的情况下,工业垃圾可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在我市专业的工业垃圾设施建成之前,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在工业垃圾处置中发挥积极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逐步规范的推进,工业垃圾分类的模式也将更加集中化、精细化,今年在我省“无废城市”创建的大旗下,不少城市开展工业垃圾分拣中心建设,目前已督导鹿城、龙湾、洞头、乐清、浙南产业集聚区于今年年底前建成投用一般工业固废分拣中心;我市也需要有实力和承担的企业进入到环保队伍中,推进工业垃圾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共助“无废城市”创建工作。 四、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减排增效。积极引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完善清洁生产制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2020年,我市完成192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实现年节约原煤9947吨、用水17.61万吨、天然气103.48万立方米、蒸汽2395.61吨,年减排各类污染物10.96万吨(其中废水10.58万吨、一般固废0.25万吨)。支持企业推行绿色设计,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发展绿色工业园区,打造绿色供应链。2020年度,我市的奔腾激光、电光防爆等2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德力西电气、乔治白服饰等7家企业被认定为省级绿色工厂。从源头减少工业垃圾产生量,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提升企业现代化水平。 下一步,我局加强与经信、综合行政执法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合作,推进工业固废利用处置工作。会同经信部门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审核,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实现源头减量;配合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发挥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的协同处置作用,加强精细化管理,统一调配管理产废企业的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实现分类收运管理;加强宣传工作,督促企业做好源头分类贮存工作;借力“无废城市”创建契机,推进固废分拣中心建设,推进专业化利用处置工作。 (一)推进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落实《温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19-2022年)》规划项目,并借力“无废城市”建设,2021年重点建成投用西向填埋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项目和永嘉县环保热电联产项目,督导乐清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正式投用,谋划推进浙江东虹热力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蒸汽供应项目、乐清市污泥处置项目、龙港市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泥处理厂一期工程,进一步增强我市一般固废利用处置能力,争取早日形成“能力富余,适当竞争”的利用处置格局。 (二)推动统一收运体系建设。按照省厅“五化”工作模式,制订市级一般工业固废分类制度,督导鹿城、龙湾、洞头、乐清和浙南产业集聚区等地率先于2021年底前建成一般工业固废分拣中心并开展统一收运工作,其余区域2022年底前建成,实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收运。继续滚动排查一般工业固废不规范堆场,加快固废堆场清理处置。 (三)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强化省工业固废信息平台应用,按照省定要求,实施动态应纳尽纳,解决底数不清问题,同步推进一般工业固废全生命周期智能化监管,形成监管“一张网”,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工业垃圾行为;严格执行垃圾处置企业环评审批工作。继续加强对已投用的宏泽热电、天泽大有、平阳微水等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单位的环境监督管理,督导产废量较大的企业按照工业固废特性进入专门的工业固废处置利用设施处理,避免在处置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 (四)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强化与经信、综合行政执法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合作,推进工业固废利用处置,促进生态环境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会同经信部门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审核,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实现源头减量;配合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发挥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的协同处置作用,加强精细化管理,统一调配管理产废企业的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实现分类收运管理。 最后,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陈建弟,联系电话:88950017,18767738678。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