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郑宗美同志任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免去其温州市环境保护局水乡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陈黎洁同志的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陈奇同志的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郑宗美同志任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
中共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