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宗美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0-06-19 16:00:44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各县(市、区)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郑宗美同志任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免去其温州市环境保护局水乡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陈黎洁同志的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陈奇同志的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郑宗美同志任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



中共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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