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温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 ||||
|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 《温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已经市级府批复,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1.温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2.市级有关单位名单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 市级有关单位名单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统计局,市气象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