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史话丨那些年,我们与六五环境日 | ||||
|
||||
1972年6月5~16日,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举行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向联合国大会提出建议: 1972年6月5~16日,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举行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向联合国大会提出建议: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开幕日定为“世界环境日”。同年,第27届联合国大会接受并通过这项建议。 世界环境日的意义在于,提醒全世界注意全球环境状况和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危害,要求联合国系统和各国政府在这一天开展各种活动来强调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的重要性。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每年世界环境日发表环境现状的年度报告书,并提出这一年度的世界环境日的主题,选定在某一国家举行世界环境日纪念大会暨“全球500佳”颁奖仪式。 1985年,中国第一次在全国开展“6·5”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此后每年举行一次。 1993年,世界环境日纪念大会暨“全球500佳”颁奖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E.多德斯韦尔女士出席大会并宣读了联合国秘书长加利致大会的贺词,中国国家副主席荣毅仁在大会上发表了讲话。 2004年,结合中国环保工作实际,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首次提出世界环境日的中国主题:“碧海行动,我们对海洋的承诺“。此后,每年世界环境日前夕,中国都会公布自己的六五环境日主题。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新《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施行。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被写进新《环境保护法》总则之中。 3月23日,生态环境部宣布今年六五环境日主题为: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