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单位重点作风问题整治进展情况报告表( 9 月)
时间:2017-09-22 17:05:38 浏览次数: 来源:市环保局 字号:[ ]

 

填报单位(盖章):  温州市环保局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基本情况:本单位共排查重点作风问题  7 个(基层执法类问题  3 个)。

序号

排查的重点作风问题

整改措施及时限

整改成效

责任人

问题是否解决

1

环境执法“双随机”机制有待完善,相关配套制度需进一步健全,个别地区执行落实力度离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存在工作不科学、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

推进全市环境监察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全市环境监管执法水平。(1)3月上旬制定印发年度稽查方案;(2)6月底前全面推进移动执法、随机抽查、行政处罚等系统使用及其数据应用;(3)9月底前组织对1/3县市区开展日常稽查、完成市级专案稽查、对去年稽查开展回头看。

市、县两级环保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用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持有行政执法证或监察证的环境执法人员,对列入随机抽查名单中的污染源进行现场抽查(“双随机”抽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1-8月全市各级环保部门通过温州市“双随机”抽查执法平台,共对2283家企业开展“双随机”现场执法,共查获环境违法案件41起。印发《2017年温州市环境执法稽查工作方案》,组织各项稽查活动,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行为。移动执法系统运维及升级改造项目已完成招标,进入项目实施阶段。

王进光

正在解决

2

基层执法队伍攻坚破难担当、创新意识不强,规矩意识不足,办案能力水平低下。

1、健全基层强责约谈制度。(1)市局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对联系县(市、区、功能区)环保局的班子成员、重点科室(站所)负责人进行约谈,强化基层执法主体责任。要求全年至少完成一轮约谈;(2)每季度末收集汇总领导班子成员的谈心提醒教育情况,并审核备案。

2、强化环境监察业务能力培训,狠抓环境执法队伍纪律,打造温州市环境监察铁军。(1)加强环保移动执法平台建设,建立环境现场执法记录和报备制度,严格要求执法过程全记录,强化阳光执法;(2)6月底前组织开展全市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人大集训;(3)积极组织参加省级业务培训班,举办各类市级环境监察业务培训班。

一、定期提醒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约谈,按季度收集汇总谈话记录表。8-9月中央环保督政期间,市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督政迎检工作与联系督导片区环保局领导干部开展约谈,及时提醒强化主体责任。

二、污染源在线监控第三方运维监理项目、移动执法系统运维及升级改造项目已完成招标,进入项目实施阶段。已研究制订《温州市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安排,全市环保部门全力投入中央环保督察迎接工作,全市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人大集训因故推迟至第4季度开展。印发《温州市2017年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进一步加强全市环境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基层执法能力。组织各县(市、区)环境监察大队长参加全省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人集训班(军训),积极组织参加环保部、省环保厅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班。

领导班子成员

正在解决

3

基层执法队伍办“关系案”、“人情案”等问题现象及漏洞仍未完全得到杜绝。

强化对基层站所的监管,对与群众、企业联系紧密,反映问题集中的基层执法单位进行督查。完善基层执法人员轮岗制度,完善和督促落实基层环境监察机构(含大队、中队、分局、所)执法人员轮岗制度。各县(市、区)环保局于4月底前制定具体的干部轮岗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市局人事处备案审核,并于各地11月底前完成轮岗工作。

各县(市、区)环保局已完成干部轮岗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市局人事处备案审核,各县(市、区)环保局(除文成、平阳外)均已完成轮岗。瓯江口、经开区、生态园等三个功能区环保局暂缓轮岗工作。

陈伯祥

正在解决

4

环保审批离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要求尚有差距,事项梳理需要进一步规范,各类审批事项的流程需要进行进一步梳理优化,审批条件需要进一步清晰界定;根据环保部最新精神,目前我市造纸、火电等重点行业需要换发新版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发放需要进一步规范化,同时许可证信息化工作不足,企业领取排污许可证地点不统一。

突出行政审批“补短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实施“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环保审批全面提质提速提效。进一步推广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制度,综合集成各类污染源环境管理要求,实现水、气、噪声、固废等各污染类型的综合许可,实现排污单位生命周期全过程许可。(1)在3月底前完成“最多跑一次”初步流程设计,征求各地环保部门和单位意见,5月底前开始实施;(2)按照《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及《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环水体〔2016〕186号)要求,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3)6月底前制定我市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制度改革方案;(4)12月底前完成全市排污许可证发放进审批窗口。

一、已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并报由市政府将清单对社会统一公布。共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14大项19子项(根据省厅要求调整),其中“零上门”服务事项7项,商事综合窗口环保办事指南已经编制完成,根据省厅最近下发的全省环保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对我局办理事项清单和指南进行了修改完善。在浙江政务网上对办事指南进行了更新补充完善。

二、1.对全市700家电镀、造纸、火电、印染、制革、石化、农药、原料药、水洗、有色金属、电雕、卤制品、钢铁、合成革、农副产品加工等15个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组织全面排查,摸清底子。参加3次环保部及省厅组织的许可证培训会议,并组织了我市所有火电、造纸企业和县市区环保部门负责排污许可证人员共计30人次的填报发放培训工作,目前已按照省厅要求全部发放完成17家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组织全市相关人员到省厅参加钢铁、石化等行业排污染发放技术培训工作2.结合“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工作,全面优化审批、验收、发证的环保许可新流程。目前已在修订完善我局“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工作试点方案;9月21日在市局召集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和省级特色小镇管理机构负责人,县(市、区)环保部门负责人召开了座谈会3.排污许可证发放职能已经调整到审批窗口,全市排污许可证发放进审批窗口工作正在开展中,其中瓯海、乐清、永嘉、泰顺等地排污许可证发放已入驻审批窗口。

高永兴

正在解决

5

干部作风存在“不严不实”、纪律松弛、工作热情消退、工作效能不高的现象。对基层单位调查研究不多,指导帮助不细,成效不明显。

1、狠抓党风廉政和作风效能建设,完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加强内部督查考核,持续改进和提升作风效能。对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市环科院开展巡察,重点调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群众(企业)反映强烈的执行不力、担当不够、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四风”问题。2017年全年。

2、市局领导分片与县(市、区、功能区)环保局结对挂钩,定期到基层蹲点调研,加大对基层环保部门调研指导服务力度,听取基层意见、建议,落实好领导接访行动。对当地环保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协调解决、跟踪督办、帮扶指导。2017年全年。

一、1.开展正风肃纪检查,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值月督查机制,督促干部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考勤、请假、外出登记等制度规定。2.将对市监测站开展党风廉政和作风效能巡察,重点围绕专项资金项目建设、财务资金管理、监测管理体系建设、队伍作风建设等重点环节和去年市纪委巡察问题,开展监督检查。

二、印发《关于建立市环保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县联片蹲点督导工作制度的通知》(温环发〔2017〕54号),本月由局领导带队70多次到各自联系片区,开展实地调研和蹲点督导,听取各县(市、区、功能区)环保部门工作汇报,与属地政府进行沟通协调,深入现场督导各地环保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基层环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的协调解决。

林玉宝、郑小小

正在解决

6

环境质量改善、重污染行业整治、环保配套设施建设等环保重点工作推进力度仍有待加强,离全省环境质量先进行列仍有差距。

1、紧盯环境质量核心导向,强化环境质量考核倒逼机制,强化部门协同推进重点工作落实。2、开展入河排污口、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七大重污染行业、六大重污染行业整治“回头看”、“四无”生产经营单位环保专项、水源地保护、工业VOCs、固废危废、土壤污染治理、放射源安全等十大专项进行整治行动。2017年全年。

一、严格按照《温州市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紧盯目标、突出重点难点,牵头组织开展排污口整治工作。全市共排查出排污口41100个,其中需要清理封堵19385个,需要限期整治21715个,并按照排水类别,分不同颜色进行标识。截至9月底,已完成清理封堵19385个,完成整治20527个,各地正积极组织县级验收。

二、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工业企业废水排放口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涉水工业企业废水排放口规范化建设标准,在全市范围内同步开展涉水工业企业废水排放口规范化及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整治工作。截至目前,8个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均已完成污水“零直排”整治任务。

三、结合中央环保督政,各地按照“关停淘汰一批、集聚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的要求,加大七类重污染行业整治力度。全市七类重污企业共计1852家,计划关停淘汰的890家已完成802家,完成率90.11%,其余88家计划于2017年底前关停;计划原地规范提升的406家已完成398家,完成率98.03%,其余8家已停产整治;计划集聚入园的556家已完成252家,完成率45.32%,其余企业计划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入园。全市计划建设11个专业园区,其中4个园区已在施工建设;4个园区已完成土地摘牌手续;3个园区已上报土地招拍挂手续。

四、印发《关于开展六大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回头看”的通知》(温环发〔2017〕22号),明确整治重点、整治阶段和工作要求。各地共排查企业630余家,上报的问题清单319条,立案查处19起,涉及刑事移送公安2起。各地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各地加大电镀园区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其中,鹿城电镀园区86家企业从7月底开始停产整治,对照标准验收1家,恢复生产1家,现已完成验收84家;瓯海电镀园区33家企业自8月22日起停产整治,现有29家恢复生产;龙湾电镀园区72家企业从8月1日起停产整治,现有20家企业恢复生产;浙南产业集聚区电镀园区正在整改,计划10月份完成;瑞安、平阳、永嘉、苍南等地电镀电镀园区整改后均已恢复生产。回头看问题清单的各项问题已解决到位。

五、保持高压工作态势,截至8月底,全市共排查“四无”单位22323家,其中小作坊10259家、已整治10259家,关停取缔15474家,立案560家,查封扣押411家,限产停产931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52起。

六、1.深入推进库区环境监管,截至9月22日,共出动204人次开展库区日常巡查91次,2017年1-8月,赵山渡水库水质达标率100%。2.开展珊溪库区水质采样通报工作,对库区16条入库支流17个监测断面和主库区5个断面进行采样监测并通报属地政府,截至9月22日,分局共出动26次,采集水样426瓶,发布月通报8期。3..持续关注库区水质浊度变化,根据分局现场巡查情况和自动站监测数据显示,9月库区水质除9月8-10号3天受暴雨影响出现浑浊外,其余时段水质都较清澈。

七、1、整理汇总2013-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中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分析梳理今年任务的重点难点。2、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对2013年省市下达的VOCs整治任务进行全面督查,督促各地进一步完善治污设施,按照“一厂一档”的要求建立完善台账资料,进一步掌握企业的排污信息和治污手段。3、完成温州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工作方案编制,基本完成大气污染防治主要工作进展及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征及大气污染成因初步分析。4、完成源清单调查数据分析、排放量估算及大气污染源行业构成、空间分布等污染特征分析,完成调查技术报告编制和评审,并建立全市及各县(市、区)大气污染源清单数据库。5、制定印发年度VOC整治项目和减排计划任务,截至8月底, 67家企业已完成整治6、牵头开展温州市清新空气(负氧离子)监测网络建设工作,开展调查摸底,起草建设方案,落实建设站位,明确工作目标,各项建设目标有序推进。

八、1.印发《温州市2017年废铅酸蓄电池相关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完成全市开展废铅酸蓄电池相关行业专项整治,全市共检查废铅蓄电池相关企业1513家,立案查处6家。2.与市卫计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温州市医疗废物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在全市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整治,全市共检查医疗卫生机构764家,医疗废物经营单位2家,其中检查要求限期整改单位17家,立案查处4家。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和依法处置。3、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温州市污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市开展污泥整治专项行动,提高污泥贮存、转运、处置规范化水平。全市共检查污泥产生单位353家,污泥处置单位10家,其中限期整改2家,立案查处1家。

九、1.分批推进潜在污染地块摸底排查,已完成全市170家潜在污染地块排查;滨江商务区CBD片区13-03地块已完成修复,自检合格,已申请第三方验收评估;滨江商务区桃花岛片区T05-18地块修复工程已完工,正开展第三方验收评估;2.召开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对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行部署,并由副市长与各县(市、区)负责人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制定印发《温州市土壤污染防治2017年工作计划》。

十、制定放射源安全检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全力推进放射源安全检查与整治。全面督促企业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对其中8个较大的问题由环保部门责令涉源单位限期整改,目前上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对梳理排查后的涉源单位管理现状与放射源监管系统进行全面比对并及时调整完善,使全市涉源单位的管理信息及131枚实际在用放射源与系统数据完全一致。

黄定贵、王进光、陈伯祥

正在解决

7

环境监管存在一定盲区,群众对温州环境的满意度仍然不高,环境信访、投诉量连续增长。

1、创新做好生态环保工作宣传,提高生态环境知晓率和满意度,做好温州市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组织第七届“生态文化月”活动,开展系列公众参与活动。2、强化环境信访件处置化解,确保各类环境信访、投诉举报依法依规化解处理到位,力争全年访诉总量“稳中有降”。3、探索建立突出问题挂牌整改制度,对环境问题投诉重点区域开展整治活动,对整治推进不力、投诉量下降效果不明显的区域、乡镇进行挂牌整治。(1)5月底前排查梳理全市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区域和镇街;(2)6月底前建立突出环境问题挂牌整治制度;(3)7-10月对问题突出的镇街实施挂牌整治。

一、1.建设温州市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已开展施工招投标相关工作。2.对全市范围内已获评的生态文明基地进行复查审核工作,实行动态管理。3、组织开展“生态文化月”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美丽温州”建设现场宣传、环境质量新闻发布会、环保寄语评选、甬台温美丽行和“温小保”微信互动等活动。4、着力打造环保朋友圈,截至9月上旬,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图文消息334篇,阅读量超35万,在新浪微博上发布信息389条,阅读量达118万以上。5、指导成立温州市环保志愿者联合会,对全市环保组织开展调研摸底。6、与市委宣传部合作,将“温小保”处长讲师团纳入全市文化礼堂点单式需求服务单位,已组织开展5场下基层宣讲活动。

二、按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为契机,协调督促各地、各部门全力推动重大环境问题、突出环保问题解决。落实《温州市2017年突出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接访、大整治”工作方案》,截至目前,我市共排查梳理环境污染矛盾纠纷   333件,已化解324件,正在化解9件,正在化解的均已落实领导包案。按市长专线办公室要求做好“12369”和“12345”热线整合工作;根据省厅要求,积极推进诉访分离改革相关工作。

三、认真梳理全市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区域和镇街。结合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提请市领导动员部署,并报请市两办发文督办,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目前共排查梳理出各类突出问题147个,其中113个已整改到位,剩余34已逐个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期限。

王进光、刘建农

正在解决

公示时间: 9月22日-9月25日  公示方式:  网上公示 

注:本表为月报表(5月份开始报送),原件存本单位保存备查,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5天。电子稿于每月25日之前经市纪委派驻本单位纪检组审核后,报市作风办、市纪委联系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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