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全面整治广场噪声扰民五种行为列入整治范围
时间:2014-05-30 9:5: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本报讯 为了建立长效机制,给鹿城居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日前,鹿城区出台《鹿城区广场文化活动噪声扰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破解噪音扰民难题。

根据方案,鹿城公安、城管与执法、环保、公园管理等部门会同各街道(镇)将对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主要公共场所使用音响器材娱乐、集会活动等干扰群众生活环境的行为进行整治。整治重点区域包括:市民投诉较多、矛盾比较突出的广场舞扰民重灾区;松台广场、马鞍池公园、绣山公园、白鹿洲公园、杨府山公园、世纪广场、江滨公园等开展锻炼、娱乐活动团队较多易产生噪声污染的市属公园、广场;居民住宅小区内的小公园、户外空地,尤其是南汇、五马、松台、滨江、双屿等5个街道辖区内跳广场舞情况比较普遍的居民住宅小区。

对于锻炼、娱乐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不遵守时间、音量控制等约定,造成噪声扰民的行为;因多个团队在同一区域开展锻炼、娱乐活动,相互恶意比拼音量,严重干扰周围群众生活环境的行为;使用超重低音音响、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器材行为;占用公共道路开展锻炼、娱乐活动,影响交通或妨碍他人正常通行的行为;在锻炼、娱乐活动中争抢场地的行为等五种行为,一旦发现将依法进行处置。

广场舞跳得欢仍须调低音量,市民对公共场所等公共资源理应和谐共享。据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作为对广场噪音长效管理机制的探索,此次整治活动对参与的部门进行明确的职能分工,协商制定联动机制以及相应取证处罚的联动制度。

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对屡劝不止、民众反复投诉、社会反映强烈的社会生活噪声违法行为,拒不服从和不按要求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劝导教育和依法查处。举报投诉由公安、环保、城管与执法部门予以受理。举报电话:公安“110”、环保“12369”、城管与执法“96310”

(来源:温州晚报)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