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温州华侨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实训大楼建设工程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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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华侨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实训大楼建设工程环境影响登记表》由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我局现已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申请。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温州华侨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实训大楼建设工程 项目概况:拟建项目选址位于温州市瓯海区景山新桥片(C-06地块),总用地面积5874m2,建筑占地面积1640m2,地上建筑面积14098m2,地下建筑面积3670m2。根据《温州市教育设施(学校)规划》的中等职业教育规划,温州华侨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办学规模按照48个班级,2400名学生。本项目总投资约1396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施工期主要有施工废水、噪声、扬尘、弃土(渣)等;营运期主要有废水、汽车废气、油烟废气、设备噪声、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泥浆进行沉淀处理,其上清液回用,沉淀的淤泥则填埋;施工场地建筑简易厕所和化粪池,处理施工队伍生活废水;每天洒水,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扬尘;采用封闭式运输,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时段;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的工作时间;施工固废实行标准施工、规划运输。 运行期项目烹饪专业实训用房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到西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地下车库经过机械排风,通向屋顶排放,并加强地下车库的通风,烹饪油烟须在室内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然后统一进入建筑物烟道至屋顶排放;空调机组建议设置声屏障,烟道排放口置于楼顶,出风口不能朝敏感点排放。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设备基础设减振垫,风机进出口与风管采用软连接,风口应安装消声器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 地址:温州车站大道神力大厦1楼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77-88989551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华侨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电话:1*******1 联系人:林鹏程 六、公示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如需了解该项目环评详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如有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 0577-88926304 传真:0577-88926386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