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温州青之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90吨色浆(色膏)新建项目》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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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青之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90吨色浆(色膏)新建项目》由温州瑞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我单位现已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申请。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温州青之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90吨色浆(色膏)新建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温州市瓯海区茶山工业区勤业路48号,总建筑面积698.59m2。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主要从事涂料的制造销售,租用已建厂房,无施工期环境影响。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生活废水、粉尘、设备运行时的噪声、生产固废及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近期,产生的生活污水需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的标准后,用于城市生活杂用水(厕所便器冲洗、道路清扫、城市绿化、车辆冲洗等);远期,污水管网铺设完成后,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最终输送至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瓯江;本项目在配粉的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产生量较少,且该类粉尘比重较大,不易漂浮,多数沉降于地面,以浮尘形式排放量很小,基本可控制在车间内部,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车间内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时产生的高噪声;固废分类处理,废石蜡桶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废气包装袋、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卖处理;生活垃圾应该日产日清,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温州瑞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南郊乡龙方工业区正泰电阻二楼 联系人:夏姚姚 电话:0577-88930800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青之蓝新材料有限公司 电话:许绪升 联系人:1*******0 六、公示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如需了解该项目环评详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如有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我分局提出。 联系电话: 0577-86670022 传真:0577-86792515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生态园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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