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温州中学本部-新疆部通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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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中学本部-新疆部通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由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我局现已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申请。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温州中学本部-新疆部通道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瓯海区,北起温州中学本部2号桥西侧斜坡台阶,南至温州中学新疆部内部道路,整个通道自南向北分别由跨河桥梁、景观道路和景观栈桥三部分组成,道路全长340m,属于景观道路,主要作为步行和非机动车使用。本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1362m2,代征公共绿化带用地红线约1303m2,总投资998.8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材料、弃土、废渣运输产生扬尘;施工机械操作带来机械噪声、尾气排放;施工泥浆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生活污水、固体废物。 营运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本项目为温州中学本部-新疆部通道工程,建成后作为步行和非机动车使用,对周边无环境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建设期环保工作的重点是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高噪声设备应避免靠近和直对邻近居民点和学校,靠近学校和居民区一侧施工中要建简易的声障;泥浆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排放或用于绿化等,沉淀污泥外运;施工扬尘采用洒水抑尘。 四、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 地址:温州车站大道神力大厦7楼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577-88980671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中学 电话:李先生 联系人:1*********1 六、公示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如需了解该项目环评详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如有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 0577-88926304 传真:0577-88926386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2年0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