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温州市天祥物资装卸有限公司500吨级货运码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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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天祥物资装卸有限公司500吨级货运码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我局现已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申请。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温州市天祥物资装卸有限公司500吨级货运码头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码头工程为装卸钢筋专用码头,建设规模为建设500吨级泊位2个,年设计吞吐量32万吨,平台尺度设计为121米*18米,引桥两座,长、宽尺度分别为34.43米*7米,22.39米*7米;陆域总面积5200平方米,其中堆场4840平方米,堆场后方布置办公楼、配电房等。项目总投资1973.44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不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瓯江,经瓯江潮汐稀释扩散之后不会对瓯江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大气环境 本项目码头刚进港钢筋表面较洁净,装卸过程基本没有粉尘产生。部分在堆场长时间堆放的钢筋由于经日晒雨淋表面可能氧化生锈,在装车过程可能产生少量粉尘,加强对操作人员管理,操作过程控制好起重机,小心轻放,减少装车过程粉尘排放。本项目堆场进出车辆行驶过程扬尘可以通过控制车速,路面少量洒水抑尘。采取上述粉尘污染防治措施可以有效防治粉尘污染,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 根据项目正常运营情况下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本项目正常运营情况下各厂界噪声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敏感点声环境质量也可以达标,因此本项目正常运行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建议建设单位加强对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车辆经过进车堆场及行经敏感点时要限速行驶,建议将行驶速度限制在5km/h,禁止鸣笛,同时,项目将运输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禁止夜间运输,以减少车辆噪声对周边及沿线敏感点的影响。 (4)固废影响 生活垃圾可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营运期)
(1)废水 生活废水采用生活废水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纳管排放瓯江。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沉淀处理后达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纳管排放瓯江。 (2)废气 加强对操作人员管理,操作过程控制好起重机,小心轻放,减少装车过程粉尘排放。堆场进出车辆行驶过程扬尘可以通过控制车速,路面少量洒水抑尘。 (3)噪声 建议建设单位加强对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车辆经过进车堆场及行经敏感点时要限速行驶,建议将行驶速度限制在5km/h,禁止鸣笛,同时,项目将运输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禁止夜间运输,以减少车辆噪声对周边及沿线敏感点的影响。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四、
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 地址:温州车站大道神力大厦7楼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0577-88980705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温州市天祥物资装卸有限公司 电话:1*******9 联系人:黄先生 六、公示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如需了解该项目环评详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如有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 0577-88926304 传真:0577-88926386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2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