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思路
时间:2012-04-06 14:22:53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 字号:[ ]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十大项目”为核心,进一步开阔视野、创新举措、克难攻坚,全力推进全市环保工作迈上新台阶。截至目前,年初确定的“十大项目”各项措施已全部实施,基本达到目标要求,并取得预期成效,全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瓯江、飞云江水质保持稳定,鳌江和平原河网水质稳中有升,市区大气环境优良率为91.6%,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分别由去年的60分贝和73.3分贝降至今年的58分贝和70.8分贝,饮用水源达标率100%,放射源及射线装置使用单位持证率均为100%,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保持在100%,环境信访同比下降10.9%,没有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件。根据2011年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与上一年度相比,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满意度总体上提高4.9个百分点,尤其是对水环境的满意度普遍提高,对整治成效的满意度提高7.2个百分点,对当地环保工作的满意度提高5个百分点,基层环保部门社会形象提升3.4个百分点。

一、2011年工作总结

(一)深入开展环保模范城市创建

一是强化工作推进。充分发挥市创模办的综合协调督查指导职能,牵头编制了《温州市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规划》,制定了创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和综合协调、责任分解、评估预警、督查考核的工作推进机制,与市考绩办联合建立实施创模考绩制度,对饮用水源保护等5项重点难点工作实施定期督查通报。一年来,累计开展专项督查60余次,发出督查通报20余份,对11个县(市、区)实行每季一考核一排名,并按季在《温州日报》上予以公布,组织召开创模领导小组全体会议4次,专题会议20余次,创模专题辅导培训45次,有力推动创模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强化弱项突破。针对出境水水质等8项未达指标合力攻坚,全面实施产业改造、亲水江河、空气清新、安静城市、绿满温州、设施保障等六大行动,8大弱项指标顺利转化。

三是强化氛围营造。以全市各大主流媒体为创模宣传主平台,实现报纸有专版、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网站有专题、户外有广告、短信有提示,还组织开展了“创模宣传口号有奖征集”、创模电视知识竞赛、创模主题征文等系列活动,创模氛围空前浓厚。

经过努力,我市省模创建15项指标中14项达标,1项基本达标,于11月中旬顺利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技术评估。

(二)继续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

一是着力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温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规划》、《温州市“十二五”污染减排实施方案》、《温州市2011年度污染减排计划》和《温州市“十二五”污染减排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等一批政策性文件,联合市考绩办制定了《温州市污染减排考绩办法》,将其与年度目标绩效考评、干部选任挂钩,并实行每季通报,对7个减排进度滞后、措施不力、效果不佳的县(市、区)及时发布红色预警。进一步完善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强化过程监督。

二是着力推进工程减排。督促瓯海仙岩、苍南龙港等10个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并完成主体工程,其中西片污水处理厂、永嘉上塘中心城区污水净化站等4个项目已投入运行;督促市区西片等9个污水处理厂加快配套管网建设;督促瓯海电镀园区等6个集中供热工程加快建设,其中3个已建成投用。截至11月底,全市14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均处理水量达63.2万吨,比去年同期新增9万吨。

三是着力加强结构减排。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行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机制,严格实行总量替代政策,从源头控制上优化产业布局。根据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意见》(温政发〔2011〕27号),会同经信部门进一步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整合或关停电镀、造纸等重污染行业企业124家。

四是着力强化项目监管。对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减排项目实施一月一查,累计检查污水处理厂390家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3份,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达标率由年初的68.5%提高到第三季度的99.2%。全面开展工业企业“纳管达标、排放提标”专项治理行动,强势推进温瑞塘河涉河企业截污纳管力度,新增纳管企业237家。

(三)深入推进生态建设

一是全面部署“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积极发挥生态办职能,编制《“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温州市清洁空气行动方案》、《温州市清洁土壤行动方案》、《温州市绿色创建行动方案(报批稿)》、《温州市节能减排行动方案》、《温州市清洁水源行动方案》等一批基础性文件,协调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全面启动全市新一轮“811”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大力推进生态创建。以扩面提质为目标,强化生态创建。洞头县顺利通过国家级生态县创建技术评估,文成县获省级生态县命名,永嘉县已向省环保厅提交省级生态县验收申请;29个撤扩并后乡镇(街道)被省环保厅确认为省级生态乡镇(街道);全市新组织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10个、省级生态乡镇(街道)19个,国家和省级生态乡镇复查合格率为100%。

三是继续深化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委托编制的《珊溪(赵山渡)库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规划》通过了国家级专家评审;督促整改珊溪库区违法建设项目50多个,加强入库支流断面水质考核,着力督促文成县深化黄坦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截至11月底,完成禁养区拆迁387家,建成循环农业小区3个,在建生态养殖小区2个,黄坦污水处理厂完成90%的基础工程建设和的污水管网铺设,通过了市整治领导小组的现场核查。今年下半年黄坦坑支流水质比去年同期有所好转,定类指标总磷均值从劣五类上升到五类,总氮均值浓度从4.11下降到3.17。组织开展全市饮用水源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78个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标志更新并建立“一源一档”。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年度总额由去年的8000余万元提高到今年的1.3亿元,并首次将珊溪(赵山渡)水库和泽雅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群众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自负部分)纳入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库区周边群众保护水源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建成赵山渡、泽雅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督促乐清等5个县(市)完成县级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年度建设任务,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由去年的98.7%提高到今年的100%,珊溪主库区没有发生藻类异常增殖现象。

四是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农村环境保护示范建设工作,加强农村工业、农业、生活、畜禽养殖业等污染防治,进一步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督促文成、泰顺完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国家示范项目年度任务,文、泰两县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行政村比例分别为70%、89%,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40%、58%,开展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的行政村比例分别达到90%、100%,农村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0%、60%。会同市农办、市住建委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的若干意见》,着力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全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行政村覆盖率比上一年提高9.08%,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比上一年提高9.1%。

五是积极开展生态文化培育。精心策划“生态文化月”主题宣传活动,先后开展了“甬台温生态文明建设行”、“创模专题图片展”等系列活动。加强媒体专栏建设,在《中国环境报》、《温州日报》开辟了生态环保专版专栏。截至11月底,在《中国环境报》刊发专版3个、专题4个,报道12篇,刊发《温州日报》专版10期,在全市各大媒体刊发报道180余篇。积极搭建环保公众互动平台,拓宽公众参与机制,建立温州市环保志愿者服务总队;组织开展市民环保督察团活动11批次。

六是积极构建“十二五”环保规划体系。组织编制《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温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规划》、《温州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0—2015年》、《瓯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飞云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鳌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以及《温州市“十二五”环境执法能力提升规划》、《温州市“十二五”环境监测能力提升计划》、《温州市“环境科研能力提升计划”五年工作方案》等系列环保规划、方案,构建了总体规划、空间区划、区域流域规划和专项规划互为支撑的框架体系,为“十二五”环保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深入开展温瑞塘河综合整治

一是组织截污纳管大会战。深入推进沿河重点区域、重点地段30个片区截污纳管和企业“纳管达标、排放提标”专项行动,督促塘河沿线有纳管条件的工业企业和餐饮业纳管排放。二是推进沿河“两拆两绿”。按照主河道两岸米、骨干河道、一般河道控制区内无违章的要求,大力开展拆违建绿、拆围透绿工作。第一、二批,拆除违章15.并全面完成绿化,第三批截至共拆除沿河违章建筑物152万平方米,并同步推进绿化工程建设。三是开展黑臭河道治理。对广化河、十八湾河、丰门河等15条黑臭河道,结合国家水专项技术研究成果,进行重点治理。四是推进两岸景观建设。相继建成会昌河D1段水上公园、瓯海区休闲塘河公园等项目,瓯海区南白象文化公园1期、瑞安市明镜公园等正在施工。同时推进路通工程,鹿城区会昌河(三板桥-民主桥)、龙湾区石坦河等河道路通已初具规模。五是加强河面保洁,实行月度考核通报排名制度,河道水质观感不断改善,三区两委一市河道保洁考核分值从去年的82分提高到今年的92分以上,获得广大群众的好评。

经过努力,温瑞塘河5个省控点水质与去年相比,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氨氮等3项指标年均值分别下降10.2%、8%、4.2%,塘河及沿岸环境明显改善,“三游五要”基础进一步增强。

(五)强势推进突出环境问题解决

一是强势推进电镀入园。强化考核倒逼,将电镀入园列为生态市建设市县目标责任书和市县环保局长目标责任制“一票否决”指标。强化督查倒逼,推行局领导挂钩负责制,对电镀园区建设实行半月一督查、挂牌督办整治项目一月一督查,累计开展专项督查74次,发出督查通报15份,有力推进电镀入园工作。强化执法倒逼,会同公安、工商、经信、电力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零点行动”,对不能按时入园的企业一律实施关停。目前,全市电镀入园工作取得新突破,瓯海电镀园区、龙湾蓝田电镀园区已建成投用,龙湾海城电镀园区可于12月底前投用,瑞安电镀园区已完成工程量的60.6%,并启动电镀企业入园工作,乐清电镀园区已进场填方,永嘉桥头电镀园区已完成主体工程,平阳电镀园区完成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填方,部分企业完成厂房设计。

二是全面开展重点区域、重点

      行业环境污染整治。督促各地积极推进7个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点项目整治,编制年度整治工作计划,基本完成年度整治任务。其中,瓯海三溪片皮革后整理、瑞安水产冷冻业、永嘉桥头纽扣业等3个项目已通过市生态办验收。为强化行业污染治理,我局还制定了《温州市“十二五”期间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电镀、制革、造纸、印染、化工、合成革等六大重污染行业的整治提升工作,计划通过4年时间,从根本上解决重污染行业的突出环境问题。

三是深入开展“清洁空气”行动。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督促有关单位累计完成主城区894辆公交车发动机改造或车辆更新,完成188座加油站卸油油气回收及1座油库、90辆油罐车的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基本建成机动车排气检测体系和监督管理信息网络体系。推进工业废气污染防治,对合成革、移膜革、皮革后整理、印染定型机、不干胶、电化铝等行业开展了有机废气治理;完成了全市在用的76台10吨/小时或7兆瓦以上(含)燃煤锅炉脱硫设施建设,脱硫效率达到50%以上。推进市区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对第一批重点2072家餐饮企业开展了调查摸底,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111份,立案查处73家,关闭6家,完成265家餐饮企业排水许可证发放。推进城区扬尘污染防治,制定实施《温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为重点,大力推行市区建筑工地标化生产。

四是积极开展噪声扰民专项整治。会同住建、城管与执法、公安等单位对市区工业噪声、生活噪声、社会噪声、餐饮娱乐业噪声、交通噪声等开展了一系列整治。尤其针对交通噪声问题,综合实施禁鸣喇叭、低噪路面改造、公交车辆更新和降噪以及路面周边整治等措施,取得阶段性成效,市区区域环境噪声由去年的60分贝降至58分贝,交通干线噪声由去年的73.3分贝降至70.8分贝。

五是加快推进危废(医废)处置设施建设。多次开展危废处置中心选址地现场踏勘,委托专业单位对多个选址点从地质、规划选址、项目可行性研究等方面进行比选论证,联合规划部门向市政府提出开发区丁山围垦、瓯海区天长岭、鹿城区上戍乡外垟村等多个选址方案。孟建新副市长多次牵头召开专题协调会议进行深入比选,协商项目的初步选址,确定项目建设业主;陈德荣书记多次亲赴现场勘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并作重要指示。目前,市政府拟定洞头小门岛为选址点,完成了项目选址规划论证工作。

(六)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保持高压执法态势。扎实开展“基层执法监管责任强化年”活动,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为主抓手,坚持每月开展不同主题的执法行动。截至11月底,全市共开展专项行动15批次,出动环境执法人员97926人次,检查企业39333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986件,立案数居全省第一,行政处罚总额达6284万元;国控、省控重点源达标率由年初的88.9%上升到第三季度的96.2%。

二是创新监管模式。按照“以执法监管到位为主线,以网格化形式落实监管责任、以量化形式明确日常监管要求、以三水(污水、雨水、清下水)分离为重点、以现代科技为手段提高执法监管水平”的要求,推行精细化管理。实行企业定时排放制度,要求全市间歇式排放的重污染企业结合废水产生量、配套设施处理工艺流程和处理能力,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废水排放时段,当地环保部门核准后上报市环境监察支队备案。加强市县联动,将各地上报的监管难度较大、易受干预的重污染企业作为支队监管重点,加大督查力度,严厉打击。建立跨区域联动机制,与宁德市环保局建立共同预防与处置跨界环境污染纠纷机制。

三是强化监管效能。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尤其是针对全市县级以上重点污染源及484家温瑞塘河涉河重点污染源,落实专人专管。推进“数字环保工程”建设,建成投用污染源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全市环保系统网络政务对接,对451家重点污染源建立在线监控系统。注重监管服务,推行回访制度,实施行政告诫,对受处罚企业进行回访指导,帮助其尽快落实整改。

四是强化环境安全保障。完善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和环境隐患排查机制,集中开展全市环境风险源大排查活动,排查企业938家,发现环境安全隐患189家,关停13家,落实整改175家。根据全省、全市环境安全形势,严格落实省环保厅“八个一律”要求,重点开展铅酸蓄电池及涉铅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经多次地毯式排查,累计检查涉铅企业、废旧蓄电池收购点1713家,关闭铅酸蓄电池企业4家,取缔所有非法涉铅企业。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完成485家危险废物跨市转移和837家市内转移审批,对1300多家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开展排查,建立一厂一档,开展医药、化工、电镀、制革等重点行业企业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拓展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管理,全市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保持在100%。加强辐射安全管理,完成项目环评审批(含初审)38个,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含换发)29个,放射源及射线装置使用单位持证率均为100%。全面开展涉源单位调查摸底,核实创建底数,细化创建任务,创新创建机制,强化重点源监管和从业人员培训,今年11月以满分成绩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放心熔炼企业”创建验收,“放心放射源”市创建成果进一步巩固。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程序,建立应急处置机构,调整充实人员力量,加强应急装备配置,开展应急监测、处置技术培训和演练;妥善处置乐清市乐安化工有限公司反应釜爆炸等突发性事件。今年以来全市未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故以及因环境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七)积极推动环境管理创新

一是积极推进企业环保责任体系建设。完善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机制,扩大参评企业范围,全市2650家企业参加信用等级评定,比上年增长115%;与市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关于通报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推进绿色信贷建设的通知》,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与绿色信贷挂钩机制,实行信贷差别化管理。继续深化行业协会承接环保服务性职能转移工作,市合成革商会、市电镀行业协会等5家行业协会参与环保管理试点,进一步强化业内教育和自律。建立环保“黑名单”制度,每月定期在《温州日报》上公布典型违法排污企业名单,今年以来,共曝光企业178家。组织策划“最具环保责任感企业”评选活动,11家企业获得荣誉称号。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工作,截至11月底,共开展8期130家企业的排污权出让,成交金额达1300余万元。

二是深入开展环保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实行“两集中、两到位”,深入开展“效能环保一站通”服务品牌创建,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政府投资项目环评审批时限一律压缩到5个工作日(法定最长时限为60个工作日);全面下放权限,除电镀、造纸、印染、皮革等法定由我局审批事项外,其他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核及环保竣工验收等工作全部下放到各县(市、区)环保部门。深入推行“提前介入、信息公开、简化环评、一次性告知、绿色通道、跟踪服务”等六项措施,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建立重大项目信息库,主动走访项目业主,实施专人联系、跟踪服务,确保项目不因环保审批服务不及时、不到位而受耽搁、遭损失,并切实加强对一批重大项目业主的沟通对接服务。在当前经济形势不利的情况下,出台了服务企业促进发展的十条意见,全力做好企业服务。全面落实“即办制”以及配套的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报备制、AB岗制、办事公开制等,加强机关办公服务。我局审批窗口连续8个季度获市审管办“红旗窗口”,并被市纪委、作风办评为2011年度温州市“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受到通报表彰。

三是坚持并完善民意交流机制。委托开展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调查,深入了解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保工作的意见建议和看法。定期开展民主恳谈活动,全市环保系统全年累计组织环境民主恳谈会100余次,办理回复意见建议600余条;市局全年累计组织环境民主恳谈会10次,办理回复意见建议100余条。积极完善信访调处机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信访调处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文件。截至11月底,全市环境信访总量比去年同期下降10.9%。进一步完善网络互动机制,在温州论坛、绿色温州网站设置环保投诉板块,加强与网民的互动沟通,及时查处并反馈群众反映的问题。

(八)始终紧抓自身建设

一是部署开展“五型”机关创建。根据市委“五型”机关创建的总体要求,制定方案,开展行政强责、品牌优质、即办提效、力学励行、制权促廉等五大行动,举办“互学互比”、“双强争先”、“三先两评”等一系列主题活动,出台“即办制”等一系列制度,开设“网络课堂”等一系列学习载体,推动学习型、廉洁型、责任型、效率型、服务型机关建设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今年以来我局先后获得了“转作风优环境”活动先进单位、第一批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第一批党群共创示范点、先进学习型党组织、先进基层党组织等一系列荣誉称号,被评为2010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并在全市红歌赛中荣获金奖。

二是继续强化基层队伍建设。根据“四好处室”创建的统一部署,继续推进第二批“四好处室(站所)”创建,全市累计70%的处室和站所达到了“四好”要求。加强纪律督查,全面落实《温州市重污染行业环境监管记实管理办法》,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和整改。进一步完善《自由裁量权定量标准》及电子平台,开展交叉检查,推进平台的全面运用,加强平台运行的指导、培训。分4个批次对全市环保系统300余名一线执法人员开展全面轮训,联合浙大共同举办“2011年全市环保基层领导干部培训班”,开展基层队伍建设调研,推进机构改革。

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以《廉政准则》、“四个珍惜”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继续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开展党风廉政风险点再查找,核定廉政重点岗位72个,廉政风险点111个,风险表现形式106个,制定防控措施196个并汇编成册,建立台账,上网公示,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环保系统廉政风险防控信息档案库。积极探索建立样品超标执法监管跟踪工作制度,实施执法责任倒查机制,坚持环保行政审批集体审议和建设项目审批格式化、痕迹化管理以及强化对采样、送样的监督管理,全面规范权力运行。深入开展“五好”党支部建设等活动,实行党员干部公开承诺,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积极成效,获得“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称号。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虽然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较慢。平原河网水质仍以劣五类为主,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噪声扰民现象仍较为突出,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满意度虽比上年有所提高,但整体上还不高,特别是对机动车排气污染和交通噪声的意见比较大。

二是一些重点、难点工作推进仍然较为滞后。特别是电镀入园工作,三区进展较好,但县(市)相对滞后,瑞安电镀园区尚未建成,乐清、永嘉、平阳电镀园区建设进度也较缓慢,很有可能影响明年按时入园目标的实现。

三是减排形势不容乐观。由于省属电厂电煤用量增长过快及相关机组脱硝设施建设滞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不快、高污染落后产能淘汰较慢、农业和机动车等减排措施尚无实效等原因,我市减排形势仍很艰巨,特别是氮氧化物减排离目标任务差距较大。

四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创新。企业环保责任尚需强化,公众参与渠道有待拓展,环保联合执法机制需要进一步形成,当地政府环保责任还需进一步落实,环保倒逼、工作推进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地方GDP导向作用仍然十分明显。

五是队伍建设仍需加强。要进一步树立高效负责、善于创新、敢于碰硬、勇于攻坚的工作作风。

三、2012年的工作打算

2012年,我局将根据市委、市政府“三生融合幸福温州”等重点战略部署,进一步优化调整环保“十大项目”,精心谋划攻坚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明责任强措施,狠抓国模创建中期攻坚

一是编制国模创建规划,明确我市国模创建定位,精心谋划亮点,突出城市个性,制定年度实施方案,争取上半年通过规划评审,并组织实施。二是加强国模中期攻坚,逐个评估分析26项指标170项国模考核项,针对薄弱环节、未达指标,深化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合力攻坚,继续实施六大行动,确保国模考核自评分比2011年底有较大幅度的提升。三是完善创模推进机制,强化督考,完善各县(市、区)生态环保(创模)考绩排名和重点难点问题督查通报制度;强化创模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的议事、协调和工作推动功能;完善综合协调、责任分解、评估预警、整体推进等工作机制,强化“六城”联创联动。四是指导乐清、瑞安开展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

(二)削存量控增量,全领域推进污染减排

一是加强工作协调,全领域推进减排工作,特别是协调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农业、机动车减排,有效扩大减排领域和实施成效。二是强化准入控制,研究制定不同生态环境功能区和合成革、移膜革、服装水洗、电子线路板等区域、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完善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准入机制。同时计划开展10期排污权有偿出让,加强对出让后排污权的监管,积极探索排污权抵押贷款。三是加强工程减排,主要督促各地新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能力10万吨/日,新增实际处理能力6万吨/日以上,积极提请省环保厅帮助协调控制省属电厂电煤用量并推进脱硝设施建设。四是加强结构减排,会同有关部门加快落实《关于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意见》(温政发〔2011〕27号),着重推进电镀、印染、制革、造纸、陶瓷、铸造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和转型升级。

(三)严督促强推进,深入整治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一是继续推进区域性行业性环境污染整治。根据全市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大会要求,督促乐清、瑞安、永嘉、平阳、苍南基本完成电镀入园任务,不能按时入园的企业全面关停,全市电镀业按照2011年《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2011〕67号)要求开展治理提升,印染、制革、合成革、造纸、化工等行业按照《温州市“十二五”期间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实施方案》,完成年度整治提升任务。同时,督促推进温州工业园区深化整治、乐清市乐琯运河整治、苍南县卤制品业深化整治。二是继续实施“清洁空气”行动,确保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在90%以上。组织实施《温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地标化生产监管,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严防农村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力争PM10浓度有所下降。深入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淘汰和治理高污染车辆,督促推进主城区公交车更新改造,督促各地基本完成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工业废气污染防治,深化合成革、制鞋、喷漆、服装干洗等行业有机废气整治。扩大调整温州市中心城区“禁燃区”范围,督促各县(市)全面划定主城区“禁燃区”,积极推进清洁能源使用。建立城乡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按照省环保厅的统一部署,启动PM2.5监测,推进大气复合污染监测与预警体系建设。三是全面开展“安静城市”行动,确保市区噪声在56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在70分贝以下。督促有关部门整治交通运输噪声,严查工业、娱乐、餐饮等各类噪声扰民行为。督促有关部门积极推行低噪路面和降噪设施建设,对重点区域和主要道路结合道路改建,建设低噪化路面,新建道路严格按照低噪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开展噪声达标区和“安静小区”创建。加强市区区域和主要道路噪声监督性监测,定期开展重点噪声源整治效果和监测情况评估通报,积极推动噪声扰民问题整改整治。

(四)打基础出形象,深入推进温瑞塘河综合整治

一是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完成《温瑞塘河保护规划》编制,9月份前提交市政府审批,确保温瑞塘河水质持续改善,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指标持续下降,河道景观进一步改善。二是继续组织开展截污纳管大会战,推进双桥片、矮凳桥片等17个片区(16.82平方公里)污水管网建设和整治,其中11个片区开展工程建设,6个片区完成前期设计。根据河道治理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河道底泥清淤,进一步消除内源污染;督促有关单位开展丰门河(康城段)等6条重要黑臭河道治理,实施综合措施,有效改善水质。三是根据市委、市政府“揭疤栽花”行动部署,继续推进“两拆两绿”,切实做好违法建筑物拆后空地、闲置地的绿化工作,完成绿化项目78个,绿化面积。重点督促鹿城区会昌河公园C3和D2段建设、龙湾区轮船河(永中一期)河岸绿化、瓯海区塘河文化公园(一期)建设、瑞安市明镜公园建设。四是按照“以河为轴,两岸延伸”的布局,抓好亮化工程建设,进一步形成景观带。重点督促鹿城区做好会昌河、九山河、划龙桥河、勤奋河等4条河道亮化工程。五是全面开展塘河传统文化的整理与保护。加强沿河文化节点的建设,督促有关单位加快白鹿洲公园、南塘风貌街建设,启动瓯海白象塔院、帆游农家乐及穗丰古村落等文化节点建设前期工作。六是加强河面保洁,实行月度考核通报制度,争取保洁考核分值从2011年的89.2分提升到92分以上,开展综合调水,计划补充塘河源水1.,进一步提高河水自净能力。

(五)谋转型再进位,推动生态建设迈上新水平

一是探索生态创建模式转型。由立足农村向立足城镇(街道)转变,使生态创建成果综合体现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发展水平;由统一标准向突出差异化转变,引导不同区域根据自身条件优势和发展功能,分别开展生态产业型、生态环境型、生态文化型、都市休闲型、综合示范型等不同特色的生态创建,争取年内一批试点示范单位生态创建初见成效。二是继续扩大生态创建成果,督促指导洞头县、永嘉县分别通过国家级、省级生态县验收,指导鹿城区开展省级生态区创建,力争全市全年新增3个国家级生态乡镇、3个省级生态乡镇、3个省级生态街道。三是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力度。贯彻落实《温州市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和实施意见,督促泰顺、文成完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年度任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村环境保护示范点建设,深入推进农村工业、农业、生活、畜禽养殖业等重点领域污染防治,进一步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监管指导,着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生态堆肥处理模式推广应用,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水平。

(六)严监管零容忍,持续保持高压执法态势

一是继续坚持零容忍的监管导向。精心部署“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专项行动,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数和处罚额继续保持全省前列。二是不断完善全覆盖、精确化的监管机制。从幅度、方法、空间、领域、责任落实等方面着手,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管网络,围绕重点源达标率提升,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围绕基层执法监管责任落实,加强执法稽查;围绕执法效能提升,建成投用“移动执法”系统,继续推进市控以上企业在线监测体系建设。三是强化信访调解。建立市、县、站所三级调解责任制和矛盾滚动排查评估制度,健全环境行政调解制度,开展环境社会风险评估,加强情况通报,全市环境信访量继续下降。

(七)深整治严监管,全力保障环境安全

一是强化饮用水源安全。督促实施《珊溪(赵山渡)水源地污染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规划》、《泽雅水库水源保护规划》,继续推进库区环境污染整治和生态修复;完善珊溪库区入库支流断面考核机制;全面完成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的划定;督促加强县级备用水源管理;开展饮用水源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完善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督促乐清、瑞安、永嘉、苍南、泰顺、文成完成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任务,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二是强化危险废物处置和辐射环境安全。加快推进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污泥无害化处置体系建设,督促指导温州市中环正源水务公司完成污泥干化焚烧项目(240吨/日)建设、温州宏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加快污泥综合利用热电项目(1500吨/年)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及填埋能力不低于70%,着手建设危险废物电子化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及工业废物监管体系,确保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巩固提升“放心放射源”创建工作,开展涉源单位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四是加强市环境应急和调查处置中心能力建设,健全应急物资储备调用网络,完善风险源评估和监管机制;继续实施环境监察、监测、科研能力提升计划,按照环保部新要求启动市、县两级环境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完善市、区两级联动的环境监测网络,增扩 7个水质监测项目,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件。

(八)强作风提效能,不断加强环保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审批服务。审批窗口深入实施“效能环保一站通”服务品牌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实施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推行网络审批服务,建立部分行业环境准入网络自助式测试平台,开设网上环评审批咨询服务平台,探索简单事项网上直接审批机制;加强重点项目服务,做好2012年重点项目信息对接,明确相关项目环评审批时间节点,倒排环评审批各项工作计划,按时完成有关项目环评审批。二是加强监管服务。继续实施行政告诫,进一步完善环境行政处罚后督察制度,确定专人或组织技术小组跟踪指导,加强对企业整改的指导和服务。三是加强中介服务。规范中介服务,开展环评机构、污染治理机构、监测机构的检查评价,制定出台《加快推进温州市环保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相关实施细则,推动环保产业健康规范发展。四是加强机关日常服务,深入落实“即办制”各项规定,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制、办事公开制、否定报备制等。

(九)强统筹重自律,推进环境管理方式方法创新

一是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利用考绩办平台,加强考绩推动;研究出台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考评奖惩机制等,加强评价推动;建立重点环保工作项目化管理机制等,加强督查推动。二是注重自律引导。坚持开展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并基本实现重点企业评价全覆盖,继续实施环保“黑名单”制度,开展绿色保险试点,强化企业环保责任。三是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坚持并完善环境民主恳谈会、网络媒体互动、公众满意度调查等民意交流机制,深化公众督察团活动;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拓展信息公开领域和渠道;加强社会监督机制建设,开展“千名环保监督员”建设,逐步健全立足基层、覆盖广泛、队伍稳定的社会监督网络。

(十)创“五型”强能力,深入开展自身建设

主要是围绕“五型”机关创建,深入推进行政强责、品牌优质、即办提效、力学力行、制权促廉活动,继续开展“四好处室(站所)”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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