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时间:2005-05-31 10:41: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政协 字号:[ ]

  


 2005年05月30日23时46分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30日电(记者孙承斌、吴晶晶)为了逐步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教育部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把今后义务教育工作的重心进一步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上来,有效遏制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校际之间教育差距扩大的势头。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我国义务教育基础薄弱,加上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义务教育在区域、城乡、学校之间原有的差距在新的形势下仍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突出表现在办学条件、经费投入、师资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

  《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指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首先要制定出符合当地实际的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的基本要求,并采取积极措施,逐步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保证辖区内薄弱学校逐年减少。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之风。

  其次要加强县级政府对区域内教师资源的统筹,通过建立区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学科教师流动教学、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服务期等项制度,加大城乡教育对口支援力度,强化对农村教师的培训。

  第三要建立有效机制,努力提高每一所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要逐步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教学指导体系,保证所有学校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要求开齐课程,并达到教学基本要求。要面向全体学生,采取各种措施对学习困难学生给予更多的帮助,努力使所有学生共同进步。

  第四要落实各项政策,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学生接受义务教育。要切实落实好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在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不断提高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普及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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