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安市华峰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机组环保设施2024年第一季度运行考核初步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4-04-23 16:05:39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根据《关于非省统调公用热电联产发电机组执行环保电价及考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价资〔2015〕201号)、《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资〔2016〕65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设施运行监管与超低排放电价考核要求(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7〕32号)要求,我局对执行超低排放电价的瑞安市华峰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机组脱硫、脱硝、除尘及超低排放设施2024年第一季度运行情况进行技术考核,初步结果见附表。

如对数据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5个工作日内(4月24日-4月29日)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瑞安市华峰热电有限公司如有具体问题请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根据反馈意见形成技术考核结果。

联系电话:0577-88368280,电子邮件:zlb@wzepb.gov.cn,传真:0577-8836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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